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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解决因病致贫:河南全面补充困难群众大病医保
郑州11月30日电(刘鹏)拥有过亿人口的内陆大省河南,正对全民医保体系展开积极探索与创新。官方30日宣布,自2017年1月1日起,将在全省建立覆盖所有困难群众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着力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
所谓“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是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的基础上,对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的大病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再次给予报销。
统计显示,在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率高达42%,这也是贫困人口脱贫的最大制约。30日,河南省医改办负责人表示,把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到大病补充保险保障对象,力争使贫困人口敢看病、能治病、治好病。
该负责人介绍,2017年起河南大病补充保险的起付线暂按困难群众人均年收入3000元的标准设定。3000至5000元(含5000元)部分按30%比例报销;5000至10000元(含10000元)部分按40%报销;10000至15000元部分按50%报销;15000至50000元部分按80%报销;50000元以上按90%报销。
“困难群众患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按规定报销后,由大病补充保险对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再次给予报销。”该负责人进一步介绍称,目前所指的合规医疗费用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范围一致,以后将适时把没有列入医保目录但治疗必须的费用纳入报销范围。
与此同时,河南官方还将严控不合理医疗费用的支出,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对不列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分别不超过总费用的2.5%、10%、20%,超出部分由医疗机构自行承担,且不计入大病补充保险报销范围。(完)
编辑:梁霄
关键词:大病 报销 补充 因病 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