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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或许才是虚假收视率的解药
陈凯茵/文
近年来,影视行业作为文化产业的一员“大将”正迎来蓬勃发展,“XX节目收视长虹”一类的词句在新闻报道中屡见不鲜。那么,这些被提及高收视背后是否都是“干爽不含水分”?
答案总是打脸的,电视收视率造假早已不是什么新鲜话题。只是,当媒体把那些隐秘的收视率造假地下产业链暴晒在日光下后,大部分人才了解,被“假收视率”这剂“毒药”毒害的原来不只是制片方、电视台、广告商,有时候还有我们的眼睛。
《财经》杂志近日的封面文章《操控收视率》对此不无痛心地指出,“买卖收视率早已成为行业潜规则,即便是制作精良、艺术精湛的作品,也必须千方百计不惜高价购买假收视率数据,以保障达到电视台要求的播出标准,逃脱停播、降价的命运。而收视率作假抬高了制作成本,长此以往,国产电视剧的质量必定受其影响,整个行业笼罩于‘用心用力去做戏,不如花钱买收视率’的阴云之中。”
试想,当电视剧制作费用一再被购买收视率费用挤压,普通观众呼唤的“良心剧”又怎么能常现?
虽然监管多次表态要严惩收视率造假乱象,早在2009年就发起严查收视率买卖两端人群,又在2013年发布22条新规重整收视率,国内首个电视收视率调查国家标准也于2014年出台。新年伊始,在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召开的会议上,各会员单位签署了《关于坚决抵制收视率作假的自律承诺书》。
然而,单靠规定、标准、自律又能给这个乱象深植的行业带来多少改变?
天下熙熙,天下攘攘,皆为利来,皆为利往。制作方、电视台、广告商、第三方机构等各方被利益裹挟着前进,只要有高额利润的诱惑在,而违规的成本也并不高昂,收视率造假一事只能是屡禁不止。
“医治”收视率造假的关键还在于法律。当市场无法自清时,我们需要及时拿出法律这个“武器”。虽然行业协会已经跨出了第一步: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正式授权其法务委员会,对涉嫌电视剧收视率造假行为调查取证,并向司法部门报案。然而,遗憾的是,即使继续走司法流程,目前也尚未有一条现行法律条款能作为案件的判决依据。
因此,立法或许才是虚假收视率的解药。当下来看,唯有当法律这个达摩克利斯之剑高悬在收视率的头顶,造假乱象才有根治的希望。
编辑:梁霄
关键词:虚假 收视率 解药 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