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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协委员建议:村民集资建医疗互助会

2017年02月08日 10:32 | 作者:毛庆 吕宁丰 |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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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有新农合补助,但由于农村经济底子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屡见不鲜。省政协委员龚振东建议,采取集资入会的方式,建立村民医疗互助会,补充提高新农合医疗保障水平。

目前,全省新农合参合人员在4000万人左右,参合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8%以上,去年人均最低筹资标准为545元,其中政府补助不低于人均425元。不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新农合对群众的补助仍存在局限。如受报销用药目录的限制,一些必须使用的目录以外的药品不能报销等等。

龚振东说,他设想的村民医疗互助会是指由基层村委会组织全体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入会,村民个人缴纳会费,同时接受社会赞助,并由村委会管理,由互助会遵循公平原则,对本村村民合理的医疗费用特别是大病进行补助的自治性公益性群众组织。村民每人每年交纳一定数额的会费后,除了享受现有的各项医疗保障之外,还可从互助会报销一定比例的费用。村民医疗互助会重点补助大病,精准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互助会可以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争取企业家等社会资助,缓解新农合筹资刚性增长给财政带来的压力,补充提高新农合医疗保障水平。

编辑:薛鑫

关键词:江苏省政协 医疗互助会 新农合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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