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党派·声音>好声音 好声音

民建赵宾:进一步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的建议

2017年03月01日 11:42 | 作者:赵宾 | 来源:民建中央网站
分享到: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主题是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旨在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文件提出要“加快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科技人员兼职取酬等制度规定。”经过多年不懈努力,我国农业农村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已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但在经济新常态下,农业科技创新是当务之急,而时下我国农业科技成果“难转化”及“转化率低”,已经成为制约农业科技创新发挥作用的主要障碍,亟待攻坚克难,建议进一步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

一、 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现阶段我国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农业科学技术真正能够得到大面积、跨地区推广的比率也比较低。农业科技集成创新的核心技术缺乏,科技成果适用性较差。

2、 大量农业科技成果被束之高阁。科研院所与高校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主要原因在科研选题市场需求脱节,加上验收鉴定的形式化,一些农业科技成果甚至只是停留在基础研究阶段和实验室成果阶段,没有达到中间实验与产业化的能力与条件,无法直接应用于生产。由于缺乏资金推广与相配套的常规技术及农艺技术,导致科技成果没有配套技术,难以实现转化,可行性较差。

3、 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不完善。由于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不完善,区县级的农技推广站和农业行政科室仍然“两牌子、一套人马”,并且每个站只有2至3人,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农科人员更是捉襟见肘,且薪酬待遇低,导致“高校学生学农不干农,农业技术人员老年化”现象突出。要完成推广服务中心的土肥、植保、栽培等所有业务科室下达的农业术推广工作,同时要完成农民技术培训工作、技术指导、科技人户等农业服务工作,还要应对县级以上的农业行政单位下达的工作任务,且常常被临时抽调、挪岗混岗挤占,难以全身心的投入到农业技术的推广工作中去。

二、 对策及建议

1、 深化体制改革,提高科研院所与高校农业科技成果质量。建立健全农业科研与高校技术开发、推广与生产应用相结合的管理机制,继续深化农业科技改革,根据市场需求调整农业科技院所与高校科研结构、专业设置、人才配置、机制转换,形成有技术、有活力、有特色的新型农业科技创新运行机制。优先批准技术先进,实用性强、对粮食生产有明显经济效益并能自创条件尽快完成研究任务的科研立项。改进和完善成果鉴定制度,以先进实用为评价导向,保证鉴定质量,不成熟的成果或没有任何价值的研究结果通过鉴定进行责任追溯。鼓励农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实地考察,开发粮食生产主体真正需要的产品。尽快建立全国性的科技成果交易平台,遵从“市场定价、挂牌交易”的农业科技成果转让,提高成果转化个人或团队收益比例。

2、 发挥农业职校优势,承上启下实现农业科技成果有效对接。高等农业院校可利用实验室推广基地,承担高产粮食作物的中试与成果展示,承担农业主管部门的粮食高产技术培训工作,抓好农民的技术培训方式创新,深化农民职业培训的改革与创新,与政府的农业推广部门合作及时地把市场需求的准确信息,把先进科技术传递给农民。以种粮大户和科技示范户为载体,以点带面,农业职校可利用社会实践的机会,与粮食生产的主体进行实习合作,由学校老师对生产者进行培训和指导推广新成果的配套技术,给农校学生提供接触粮食生产的机会,为其在将来进入该领域作好准备。

3、 完善科技特派员联运机制,整合农村科技资源。加强科技特派员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从科研院所聘请专家作为科技顾问,直接对农民进行科技指导,解决生产上遇到的各种难题。加强科技特派员与下派干部队伍的结合,互联互动,加强协作,共同进行农业科技人员驻乡镇。加强与农村技术员的合作,对村农技人员、有特长的乡土人才进行指导、培训,壮大农村基层科技工作力量。加强特派员参与行业科技服务组织和行业协会的建设,进一步发挥其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引导,服务一带动作用。鼓励科技特派员以“资金入股、技术参股、技术承包、有偿服务”等形式,与农民,尤其是与专业大户,龙头企业结成经济共同体,进而增强农业科技成果的外力支撑和带动,构建以高校科研院所为依托,以科技特派员和产业带头人为主体,以乡土人才和农民为基础的宝塔型农业科技传导网络,增强科技特派员整体服务功能。

编辑:李晨阳

关键词:农业科技 科技成果 农业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