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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长华委员:对地方高校经费使用和预算管理应进一步简政放权

2017年03月03日 17:27 | 作者:高新国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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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3日电(记者 高新国)“与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需要相比,大学拨款机制和专项经费使用仍在很大程度上束缚着地方高校发展的手脚。”全国政协委员王长华建议,在这方面需要进一步“简政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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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长华说,目前大学拨款机制和专项经费使用的突出问题是,基本办学经费严重不足与专项经费结余并存;专项经费结构性短缺与经费闲置并存。这些问题导致高校经费拨款与实际办学需求之间存在较严重的错位现象。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上,对实验设备、图书资料等条件建设的预算比较宽松,对人员劳务费、专家讲课费、引进人才津贴等方面预算限制很严。实际上,近年来随着办学条件的不断改善,很多高校不再需要持续大规模地购置设备,反而需要不断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需要在“人”的要素上持续加大资金投入。

分析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王长华认为,一是高校经费拨款机制僵化,基本办学经费与专项经费配比不合理,基本办学经费比例过低,缺乏调控机制;二是专项经费划分过细、限制过多,使用过程中不允许高校根据办学的实际需要自主调剂使用;三是高校办学经费预算缺乏弹性,科目之间不允许调整。

王长华建议,进一步改革高校拨款机制,优化经费投入结构,建立符合高校发展实际需要的预算管理机制,对高校经费使用方面进一步简政放权。进一步放宽高校专项经费的使用限制,允许高校统筹使用和调配各种渠道资金,包括将经费用在“人”身上。另外,应高度重视超过全国高校总量95%的地方高校的发展,进一步加大中央财政对地方高校的支持力度。

编辑:李晨阳

关键词:高校 经费 王长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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