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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玉华委员两年提同一建议:调整宁夏艰苦边远地区类区

2017年03月03日 23:37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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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3日电(记者 范文杰 特约记者 张倩“今年全国两会,我又带着《调整宁夏艰苦边远地区类区》这个提案来了。”全国政协委员朱玉华笑呵呵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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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自然条件恶劣、环境艰苦、经济发展落后,其南部山区和中部干旱带十年九旱,历来是“苦瘠甲天下”,被联合国评价为不适宜人类居住的地区。

朱玉华委员介绍,从宁夏区情来看,自然条件恶劣、环境艰苦、经济发展落后,其中宁南大部分地区被联合国列为不适宜人类居住的地区。同时,宁夏还处于碘缺乏症和高氟水病多发地区。1956年国家首次实施工资制度改革时,建立了二类工资制,宁夏全部进入二类区。2006年实施工资制度改革,国家在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时,银川市兴庆区、灵武市等11县区进入艰苦边远地区一类区,盐池县、同心县等8县区进入三类区。但2010年国家在调整部分省区艰苦边远地区类区和标准时,对宁夏所有类区未做调整。

“甘肃省列入一至五类区,内蒙古列入一至四类区。而自然条件更为恶劣、经济基础更加薄弱的宁夏只有一类区和三类区,且银川市西夏区、金凤区、吴忠市红寺堡区未列入艰苦边远类区。”朱玉华说:这些资料我倒背如流,去年没成功,今年重提此提案,再次恳请国家对宁夏艰苦边远类区进行调整。

朱玉华委员建议,将金凤区、西夏区列入艰苦边远地区,将因行政区划调整而设立的红寺堡区,与西吉县、隆德县、海原县、彭阳县等8县列入同一类区。将一类区中条件较为艰苦的沙坡头区、中宁县、惠农区、平罗县共4个县(区)调整为二类区。将西吉县、隆德县、海原县、彭阳县等9个国定贫困县(区),由三类区调整为四类区。

编辑:邢贺扬

关键词:朱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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