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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台国内首个共享单车试行意见

2017年03月04日 17:26 | 作者:李师荀 | 来源:中青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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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联合正式发布《成都市关于鼓励共享单车发展的试行意见》(以下简称《试行意见》),引导市民爱护共享单车和停放设施等公私财物,对违法行为严肃追责;加快推进自行车停车点位划定工作,制定文明用车奖惩制度。

据悉,三个多月前,成都开始兴起共享单车,但随即出现了城管以违反《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为由一次性收缴200余辆共享单车的事件,引发社会关注。对此,成都市委、市政府迅速回应,表示鼓励支持包括“共享单车”在内的新模式、新业态在成都发展。如今,《试行意见》正式出台,更加明确了成都对共享单车发展持鼓励支持的态度。对此,有网友评价:“该文件标题就已经难能可贵了。”

据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刘兵介绍,截止2月底,摩拜单车、OFO小黄车、一步单车等企业已向成都市中心城区投放共享单车30万辆,为市民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系统接驳换乘提供了方便。针对共享单车存在违规占道、乱停乱放等问题,《试行意见》明确了政府、企业、使用者三方要齐抓共管,做好停放秩序管理工作。

“在《试行意见》出台以前,政府相关部门已经制定了《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区域非机动车停放区位技术导则》。”刘兵介绍,未来成都将以此为依据,加快推进自行车停车点位的划定工作。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管理。加强共享单车停放区域环境卫生作业,保持区域内干净、整洁。

同时,刘兵强调,政府承担的是服务、规范监管职责,企业是共享单车投放和经营的主体,应做好车辆停放秩序的维护管理,并通过建立安全骑行规范停放守则、文明用车奖惩制度及个人信用评价体系等手段加大对使用者的管理力度。而使用者应遵章守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应自觉主动接受处罚,做到文明骑行,规范停放。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注意到,正式出台的《试行意见》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有一个明显变化,就是特别增加“加大执法力度”一条:公安机关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蓄意破坏、盗窃共享单车等行为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为共享单车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秩序。

成都市公安局副局长、公安局交管局局长李文胜向记者通报了近期成都警方侦破的2起针对共享单车盗窃、破坏的案件:一是犯罪嫌疑人吕某偷窃某品牌价值2150元的共享单车,强行破坏GPS定位锁,刷漆后据为己有,后吕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二是成都某景区自行车租赁从业人员钟某因怀恨共享单车影响其生意,遂焚烧12辆共享单车,后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刑事拘留,该案还在进一步审查中。李文胜表示,“上述2起共享单车刑事案件均属极端个案,成都绝大多数市民对共享单车都是支持和爱护的,未来公安机关将进一步与共享单车企业强化协作,共同推动该行业在成都健康、有序发展”。(记者 李师荀)

编辑:梁霄

关键词:成都 出台 国内 共享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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