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人物·生活>集·言论集·言论

全国政协委员刘焱:呼吁设立教育财政经费拨款法

2017年03月14日 13:57 | 作者:贺潇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中西部地区认为中央财政对中西部教育的支持不足,非985大学、211大学抱怨教育经费都流向少数大学等。就此现象,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刘焱建议尽快制定教育财政经费拨款法。

“不仅仅是中西部高校感觉不公平,我国中小学,尤其是小学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均远远低于高中、大学的生均经费支出水平,义务教育投资的整体水平相对较低,而且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现行的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多渠道筹措资金’的义务教育投资体制,实际上默许了各地经济发展严重不均衡给义务教育投资造成的不平衡,导致义务教育发展的不均衡。作为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学前教育,则根本没有被纳入国家教育财政性经费生均公共财政预算范围。在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4%的目标实现后,应当采取什么措施保障教育财政投入持续稳定增长,确保各级各类教育有适当的投入保障,确实是一个急需研究解决的问题。”

刘焱说,长期以来,我国是以未来目标年财政性教育经费或公共教育支出(即政府教育支出)占GDP的百分比来计算和保障国家财政对教育的投入。这种模式导致财政支出受到决策者偏好的影响;同时也加剧了不同部门、不同区域间争夺财政资源的攀比效应,不利于财政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当前,我国教育事业已经形成了由各级各类教育构成的比较成熟的体系。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都需要财政性经费的支持与保障。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教育的经费投入也在不断加大。在这种背景下,怎样更加公平合理地使用教育财政性经费,确保各级各类教育有适当的投入保障?刘焱建议可以借鉴国外教育经费预算与拨款的法律化、规范化、公开化的经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为依据,以落实教育法规定的“两个提高”(即财政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有所提高;教育经费的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有所提高)、“三个增长”(即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财政教育拨款有所增长,且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生均教育经费有所增长;教师工资和生均公用经费有所增长)要求为前提,研究制定符合国情的教育财政经费拨款法,以促进和保障我国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就其具体实施,刘焱建议,确定各级各类教育经费标准和支出责任,按各级政府的支出责任分别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经同级人大审核批准后执行,为教育经费持续稳定增长提供法制保障。(贺潇)

编辑:邢贺扬

关键词:全国政协委员 刘焱 教育财政经费拨款法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