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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位追责应重责“莫为”者

2017年03月31日 16:44 | 作者:刘杰 |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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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为了确保全省旅游市场秩序在一年内实现根本好转,加大监督考核问责力度,建立旅游综合监管考核评价制度,每季度对州市进行量化考评。季度综合考评连续3次处于后3位的,对州、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谈;连续3次处于末位的,对州、市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进行问责。(3月28日《人民日报》)

中国游客群体就是一座移动的“金库”,从过去情况看,无论是去日本、韩国,还是俄罗斯,疯狂的扫货,能够拉动当地经济直线上升,旅游经济威力巨大。如今,受多方原因影响,中国游客更钟情于国内游,谁能够抢占旅游市场,就意味着谁能挖到这座移动的金库。

云南素有“彩云之南”美称,一直以来都因风景美丽气候宜人,被很多人视为旅游胜地。但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云南旅游出现在大家视线中的时候有了太多负面消息。近期,云南旅游的冲突事件更是被频频曝出,尤其引人关注的就是今年年初被媒体曝光的女游客在云南丽江被打毁容事件。有网友公开表示“打死我也不去云南旅游了”,让云南旅游业遭受信任危机。云南旅游业如何“重振雄风”?

据人民日报发文称,云南省为此推出“末位追责”制,规定季度综合考评连续3次处于后3位的,对州、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谈;连续3次处于末位的,对州、市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为了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政治信号,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推动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切实把责任扛起来,保证党的领导坚强有力,2016年6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此次云南省规定“连续3次处于末位的”,相关领导要被“问责”,将领导治理旅游市场不力的处罚上升了高度,其力度不可谓不大。但,俗话说得好,“不看广告看疗效”,“末位追责”能根治云南旅游乱象吗?

其一,即使做得再好,每次考评都必然会有一个“倒数第一”,所以末位追责值得商榷;其二,“末位追责”的本意是倒逼党政领导履职担当治旅游乱象,但为了防止“连续三次”排末位,领导们很可能会投机取巧、挖空心思在“迎评估”方面下功夫,必然会出现“务虚”行为,这严重偏离追责本意。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还旅游市场良序需久久为功。“末位追责”既要防“一追了之”,避免务虚功、“假担当”者“劣币驱逐良币”,又要对那种积极“作为”,切实履职担当却仍然在末位的领导斟酌处理。当然对既排末位又“莫为”的领导,就必须严肃“问责”。只有良性“问责”,才能倒逼地方领导把经常性、长期性心思、精力用在提高旅游服务水平上,提高地方百姓好客度上,加强基础建设上。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末位 旅游 追责 问责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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