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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票否决”的板子岂能高举轻落
因为辖区内社会治安问题突出,安徽太和县委副书记、县长刘牧愚被省综治委直接约谈,太和县也被实行一票否决,一年内主要领导干部不能晋职晋级,据悉,这是安徽首次动用一票否决权制。(4月6日 人民网)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关乎老百姓的安危,安居乐业是老百姓天然的民生需求,这也是一方政府的扛在肩上的第一道责任。治安情况,为官有责,“一票否决”着实让人感到惩处的巨大决心和力度,但紧跟其后的“一年内不得晋职”的措施,咋看咋显得疲软和乏力。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一票否决”的板子怎能高举轻落?
早在2008年,安徽省综治委、省纪委等部门就联合出台《安徽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管理县(市、区)实施办法》,建立了综治重点管理制度。从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社会治安状况等内容进行综合分析,量化排名,并不留情面地拉出后进县区名单,天大地大,老百姓的事最大,这可见安徽省早已把社会治安问题当成一件最大的民生工作记在心里,抓在手上,对于后进县区,安徽省还首次实行“一票否决”,按照这种雷霆手段,其处罚也应该是打你打到长记性。
然而“一年内不得晋职”这一板子,怎么能让受处罚者感到疼痛呢?《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规定:县长每届任期五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不得超过十年)。依照这个规定,没有这项处罚,这些主要领导的职位在一年内估计也不会有什么变化,所以,对于“一年内不得晋升晋职”这种警告和处罚无异于隔靴搔痒,可有可无,与前边表现出处罚的强大决心和力度实在不搭,明明发现有问题就该严肃处理,偏偏就是要高举轻放,难怪有网友笑言:“这哪是处分啊?分明是嘉奖!”
在严厉打击各种扰乱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活动之外,还要依法追究某些地方政府对治安管理懈怠的责任,不但要依法问责,更要严厉追责,惩处的板子既要高举,还要狠落,因为打不疼,怎能长记性?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一票否决 板子 高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