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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晓兰:完善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刻不容缓
谈到如何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子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徐晓兰给记者举了这样几个例子:她的一个朋友是电子商务的常客,有段时间发现家里常常收到在网上购买的货物广告宣传页,但不是同一家厂商。一开始没在意,后来发现其实他的购物习惯,甚至银行信息已经被贩卖了,并且有公司针对他的购买习惯进行了分析,最可气的是他的银行账户信息被不法分子得到,被骗走上万元。另外,最近又出现一种背包族伪基站,把伪基站放进背包里,他们所到之处周围数百米手机上,总会莫名其妙地收到大量的短信,发送冒充10086、95588、95533等移动、银行客服短信,让你积分兑奖。
显然,以上列举的种种事件性质已经十分恶劣,但究竟侵犯了当事人什么权利,可惜目前的法律尚不能明确的回答。2016年12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提出完善信息化法律框架,统筹信息化立法需求,优先推进电信、网络安全、密码、个人信息保护、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相关立法工作。徐晓兰认为,当前散落在法律条款中的信息保护规定已无法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带来的国家及个人对信息保护的要求,尽快完善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已经刻不容缓。
徐晓兰向记者分析了目前信息保护法律体系中存在的几方面问题。“还有一点值得高度关注,法律缺位威胁国家信息安全。”徐晓兰说。随着跨境电子商务、网络信息发布平台等网络服务的不断发展,个人信息也随之“走”出国境。同时,在大数据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搜集信息和加工信息变得更为便捷,用户的账号信息、信用卡信息、设备使用习惯、地理位置、购物习惯,可以通过大数据与其他的数据结合分析加工,这样就有可能给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方面带来潜在影响和危险。“目前,信息跨境流动的规定体现在国家安全法中,但并没对医疗卫生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信息进行细致规定,这对国家安全带来了潜在的威胁,也为跨境电商的发展留下了隐忧。”徐晓兰担忧地说。
“此外,同商品一样,个人信息也具有价值,具有财产属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经营权,然而目前仍然没有一部法律对这三项权利作出明确规定,导致个人信息领域乱象丛生,严重威胁了电子商务的发展。因此要尽快明确个人信息的归属权。”徐晓兰强调说。
那么针对以上的问题该如何解决,徐晓兰提出了自己的建议: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加强信息安全法律体系建设;同时,要意识到信息安全是全球性的问题,解决问题不仅需要国家内部立法的不断完善,也需要各国加强沟通与合作;最后应尽快明确个人信息权属边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信息资源的资产属性,规定信息提供者及信息使用者的权利和义务。
编辑:邢贺扬
关键词:徐晓兰 电子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