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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办“无事酒”免职不是小题大做

2017年07月10日 14:57 | 作者:江文 |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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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重庆晚报记者从巫山县、奉节县政府了解到,今年高考结束后,两地已召开多次专题会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对无事酒,尤其是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问题进行监督治理。(7月7日重庆晨报)

近日,奉节县委、县政府做出规定,街道对村民操办无事酒治理不力、社区干部操办无事酒年度超过3次,对党政主要负责人予以问责;社区干部参与无事酒送礼,每次扣发其500元误工补助,两次参与者,予以免职;社区干部操办无事酒或参与无事酒执事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一律先免职再查。

对于奉节县的规定,在赞美声中也出现了另外的声音,有人认为,社区干部就因为操办一次“无事酒”,就一律先免职,让一个干部几十年的努力付之东流,这样的规定是不是显得有点小题大做。笔者认为,在从严治党的今天,对社区干部办“无事酒”一律免职,是合情合理事的,绝不是小题大做。

什么是无事酒?指城乡居民操办婚丧嫁娶以外事宜,邀请至亲以外人员参与并收受礼金的借机敛财行为。如果说婚丧嫁娶是中国老百姓的传统习俗,有一定的合理性,在规定的范围内办理情有可原的话,基层干部无事找事,操办“无事酒”那就不值得原谅了。他们办“无事酒”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以此敛财,是绞尽脑汁给权力收红包找一个借口,这样的行为,其实就是赤裸裸的索贿行为,地方党委政府对这样的干部先免职,再处理理所当然,何错之有?

基层社区干部虽然职位很低很低,但手中却有实实在在的权力,老百姓要享受低保、危房改造、粮食补贴等惠民政策,基层干部可谓有一言九鼎的话语权。他们操办“无事酒”,说白了就是要以权谋私,要让他们认为受过他们好处的老百姓回报他们。前不久,有媒体就称,村民要获得办事方便,普遍将“赶人情”视为“敲门砖”,通过参加村干部的酒宴来达到目的。正如一些村民说,如果不去,就怕得罪村干部,容易导致一些惠农补贴、补助等无法享受。

“官风正则民风淳。”基层社区干部虽然职务很低,但他们生活在群众中间,和群众朝夕相处,群众往往是通过对他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来评价领导干部的。同样他们的一举一动也更容易对群众潜移默化,从而影响民风。因此各级党委只有从严要求基层干部,让他们不敢,也不想操办“无事酒”,这样才可能进而影响带动老百姓不操办“无事酒”,节俭的社会风气才可能最终形成。

基层干部操办“无事酒”,既对党风政风造成不良影响,也最终影响了良好的民风,基层党委对操办“无事酒”干部一律免职非常有必要,所谓的小题大做之说是一点也站不住脚的。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干部 无事酒 操办 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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