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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新规出台 鼓励“免押金”
新京报讯 昨日,《关于鼓励和规范网络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式发布。首次明确共享单车属“城市绿色交通”,实施鼓励发展政策;鼓励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
对用户注册实名制管理
经国务院同意,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等10部门联合出台了《指导意见》,按照“服务为本、改革创新、规范有序、属地管理、多方共治”的基本原则,《指导意见》从实施鼓励发展政策、规范运营服务行为、保障用户资金和网络信息安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四个方面,提出了相关具体措施。
为提升共享单车服务水平,《指导意见》要求,运营企业要加强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建设,对用户注册使用实行实名制管理并签订服务协议,明示计费方式和标准,建立投诉处理机制,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等。
据了解,目前各大互联租赁自行车平台企业都在单车上明显位置粘贴了“12岁以下儿童禁止骑行”的安全警示语。
已收取押金要专款专用
共享单车押金安全也写入了《指导意见》。针对用户资金及信息安全等问题,《指导意见》鼓励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企业已收取押金或者预付资金的,要在注册地设立专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完善退还制度,接受交通、金融等主管部门监管。
记者了解到,目前,已有多家企业实行了免押金的做法。比如,在今年3月,小蓝单车bluegogo和永安行等宣布接入芝麻信用,不同城市的用户可根据自身不同的芝麻信用等级获得免费骑行等服务;摩拜单车也于近日在天津、杭州等城市推出新用户免押金骑行活动。
根据蚂蚁金服的数据,自今年3月以来,已有11家共享单车平台陆续接入了芝麻信用实行骑行免押金,共为用户免去押金40亿元。看来,免押金骑行已是大势所趋。
鼓励用“电子围栏”停放
共享单车“围城”,其主要问题在于共享单车乱停放。《指导意见》指出,将落实车辆停放管理责任,采取电子围栏等综合措施有效规范用户停车行为,及时清理违规停放、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提供服务的车辆。加强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公开通报存在问题,引导安全文明用车,提高企业服务质量和用户信用评价。
据了解,目前北京已开始在部分区试点“电子围栏”,如东城区,在崇文门周边试点“电子围栏”,共享单车如果没有停到“围栏”范围内,将发出提示,在手机App上也会提示将车辆停在规范停车区域内。但目前对违规乱停并没有处罚措施。
■ 探访
晚高峰辅路成了单车停车场
时间:昨晚7时 地点:地铁1号线四惠东站南侧
昨日,晚高峰,地铁1号线四惠东站南侧的过街天桥边,京通快速路辅路上停着三四排共享单车。据粗略统计,单车停放长达百余米,足有千余辆,将辅路非机动车道全部占满,密密麻麻像一个路边停车场。辅路旁的人行便道内,同样停满了单车。
接近晚7点,还源源不断有人骑车过来,辅路上横七竖八的单车越积越多,有的单车车轮已过了白实线停在了机动车道上,急速驶过的机动车几乎要撞到单车了。
“周五下班时共享单车最多,感觉得码出去500多米。”在朝阳某写字楼上班的李先生家住通州,每晚下班后都会骑车换公交回家。据李先生分析,附近的许多上班族都需要共享单车来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通勤需求,由于没有专用的停车区域,才导致道路渐渐变成了停车场。
记者发现,不少骑行者眼见有公交车进站,就直接将单车随意停在辅路内,直奔站台跑去。公交司机孙师傅告诉记者,自从共享单车火了后,这里每天都有千余辆单车,每次进站都需格外留神。
记者粗略统计,30分钟时间内,近9成的骑行者将单车停在“单车群”的最外围,只有极少数选择在较远处停车,然后步行至公交站。
焦点1
共享电动单车是否获支持?
北京已明确提出“暂不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
8月3日,《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正式公布,对共享单车的发展给予支持,将共享单车定义为“分时租赁营运非机动车”。同时,明确提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共享单车引发的出行工具共享经营,正在快速向电动单车蔓延,北京等多地已出现了共享电动单车,但为何《指导意见》提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交通运输部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目前,市场上投放的租赁电动自行车普遍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要求。骑行人不固定,且多数未经过专门的交通安全教育和驾驶培训,加上租赁电动自行车自重大、速度快,发生事故会带来较大伤害和损失。要是车辆保养维护管理不及时也容易造成危险,这对于使用者来说,风险太大;对于经营者来说,需要承担的责任风险也太大。
此外,租赁电动自行车存取点充电、消防等配套设施建设不到位,充电过程和露天停放影响电池安全,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隐患。
另一个不鼓励发展的原因则是电动车的电池污染问题。该负责人说,电动自行车主要使用铅酸蓄电池等,大量废旧电池被随意拆解,严重影响环境。为此,建议各地审慎对待,从严掌握租赁电动自行车。
据了解,北京、上海、杭州等地已明确表示“不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今年4月,北京市法制办就《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规定(草案送审稿)》征求意见,其中提到,“北京鼓励共享单车,暂不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
虽然已对共享电动单车“说不”,但在北京街头共享电动单车却在悄然兴起。经过交管部门三次叫停后,目前北京活跃的有7号电单车和芒果单车,7号电单车主要投放海淀、昌平区,芒果单车则多投放在朝阳区。与此前被叫停的共享电动单车不同,目前投放的是更低速的车辆,还车则规定了区域。目前,没有管理部门指出,上述企业投放的共享电动单车是否合规。
焦点2
单车投放数量由谁来确定?
共享单车实施属地管理,数量由属地根据自身情况确定
《指导意见》规定,各城市可根据城市特点、公众出行需求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定位,研究建立与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资源、公众出行需求等相适应的车辆投放机制,引导运营企业合理有序投放车辆,保障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和安全稳定运行。
交通运输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是全国性的指导性文件,不宜对具体问题进行过细规定。共享单车实施属地管理,所以,数量方面还由属地根据自身情况确定。
同济大学教授诸大建认为,现在北上广等一线城市,共享单车投放量已接近边界,而一些二三线城市,投放量还不足以满足本地高覆盖率。如果国家部委层面给予“一刀切”式的规定,这不符合《指导意见》的初衷。共享单车属地管理,可由各地根据自身的交通结构决定投放量,或者决定是否给予数量管理。“各地不一样,比如地铁周边量是饱和的,那么就要引导平衡投放。”
诸大建认为,国内的共享单车实现了民众使用,但不必人人拥有。他提醒,现在有些企业一味追求量的增加,忽略了车辆的使用周期,这并不是持续性发展的路子,在共享单车发展后期,比拼的是车辆的利用率而不是投放量。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郭超 见习记者 裴剑飞
编辑:周佳佳
关键词:共享单车新规 鼓励“免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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