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要论>锐评 锐评
共享单车:找到社会共同治理体系最优解
日前,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质检总局等10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指导意见》),对于共享单车的实施鼓励发展政策、规范运营服务行为、保障用户资金和网络信息安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四个方面,提出了相关具体措施。
共享单车的异军突起在给予百姓出行方便的同时,让社会治理有点措手不及。但如李克强总理所说,对于如共享单车这样的共享经济新业态,要本着包容审慎监管的理念,用新技术、新模式更好趋利避害,使其蓬勃又有序地发展。
实现对新事物的精准治理,首先要从源头上厘清相关权利和责任。共享单车作为一种新业态,是否能健康可持续发展,考验的是社会治理的能力,背后是各个利益相关者相互博弈的过程。对于政府监管,谁是共享单车管理的主体?目前,交通、发改、公安、城建、城管、环保等部门,特别像铁路警察,各管一段,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政府部门站出来明确说,这是他们服务的范围。共享单车的迅猛发展,政府各个部门犹如九龙治水,好像还没有做好如何协作的准备。但如果延续传统的政府管理模式,各部门不愿意承担解决好新事物的责任,而只是抱着担心自己越界、担心部门管理管不好的心理,那有关共享单车的监管治理问题,永远找不到良策。
与此同时,在共享单车的蓬勃发展过程中,用车者的素质、社会成员公共利益观也成为衡量公民素养的一个重要标尺。作为公民,我们如何爱护公共产品?社会共治如何落地?当共享单车出现模糊不清的法律责任之时,我们需要思考、需要研究;作为社会成员,我们既要成为共享经济的受益者,同时也应成为共享经济发展的监督者和维护者。
总之,解决城市共享单车的问题,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为建立一个社会共治的体系不断摸索和实践,以找到共享单车新业态创新与发展之间的最优解。
(作者系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理事长,研究员)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共享 单车 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