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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郑国沁:脱贫攻坚,别忽视农村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郑国沁
当前,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萎缩、人员年龄老化、知识结构跟不上发展要求等问题突出,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助推脱贫攻坚的要求,与广大农民群众的需求不相适应。具体表现为:
农村公共法律人才严重缺乏。自从2000年司法部和省司法厅举办过一次法律工作者准入考试后,就再没有进行过准入考试,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现状已经严重不适应法律服务的需求,而取得法律执业资格的人员又不愿意到基层法律服务所注册执业。据了解,某县仅有律师事务所1个,基层法律服务所7个,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28人,要承担全县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和324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工作,每名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平均要担任10个以上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量之大可想而知。
基层组织法治委员作用发挥不够。基层党支部法治委员是推进依法治县、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依法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的有效举措,此举措得到了普遍关注和肯定。但在实际操作中,这项工作并没有得到推广和继续保持。如基层配备的法治委员素质参差不齐,有的法律法规知识欠缺,有的作用发挥不够,甚至有的法治委员连自己的工作职责都不明确,2016年底基层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后,有的至今空缺法治委员。
为此建议: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引进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才进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如在每年的“三支一扶”“支农志愿者”招募计划中,适当引进法律专业支农人才,充实农村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满足基层法律服务的需要。二是建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经费保障制度,落实担任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经费补助。三是建议司法部、省司法厅尽快恢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准入考试。
加强法治委员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推行基层党组织法治委员配备,尽快配齐新一届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法治委员。由组织部门牵头制定管理考核制度,将基层党组织法治委员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考评依据之一。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法治委员履行工作职责、法律知识培训,逐步提高法治委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解决、处理问题的能力。三是对工作积极、履职成效显著、取得较好成绩的法治委员进行表彰,增强其职责荣誉感,提高其履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作者系农工党安徽省蚌埠市委原副主委)
编辑:李晨阳
关键词:基层 法律服务 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