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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艾滋病要敲除歧视基因
在刘阳眼中,这场疾病为自己的工作带来麻烦,他称保安队领导当天即通知他不能再工作下去,实为“解聘”。而刘阳所在保安队的队长则表示,目前并未办理任何解聘手续,是刘阳自己提出回家治病。不过,这位负责人称,如刘阳确诊为艾滋病,出于安全及其他考虑,将不愿接收刘阳继续工作。(12月1日《新京报》)
很少有疾病像艾滋病这样揪动人心,让人恐惧和害怕。它是人类共同的敌人,无时无刻不在威胁人类健康安全。但是,艾滋病并非洪水猛兽,属于可防可控可治的慢性传染病。及时发现、按时吃药,艾滋病病毒携带者也可以有接近正常人的寿命。而且,艾滋病病毒也没有我们想象中那么容易传播,取决于接触类型、是否有伤口、携带者体液里的病毒载量、是否有安全措施等。
艾滋病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对艾滋病的无知和偏见,以及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歧视。《艾滋病防治条例》明确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有接受教育和同等就业的权利,但仍有一些单位和学校禁止已知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住宿舍、在食堂吃饭等不会导致传染的行为,甚至将其劝退。社会普遍存在的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歧视,也成了反向激发因素。如果社会不能彻底消除艾滋病歧视基因,恐怕会刺激高危群体回避和隐瞒染病状况,从而增加传播疾病的风险。
寄希望于社会公众完全理解、接纳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眼下还不太切合实际。要让染艾者真正融入社会,从而享有平等权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更广泛、深入的艾滋病知识普及,需要整个社会的包容,也需要更多的社会团体及公益组织携起手来,竭尽全力做好帮扶。只有进一步加大防艾宣传力度,建立健全防艾体系,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和良好的医疗、就业等保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才能引导社会公众正视染艾者,并给予他们更多关爱。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艾滋病 歧视 基因 病毒感染 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