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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政府去混混”,不止是怪怪的

2018年01月10日 16:21 | 作者:倪洋军 |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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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外出乘坐的汽车上,无意间听到有两个同行的乘客,聊的正酣。其中一个说到,自己从部队转业回来,一开始被安排进一个事业单位当办事员,当时觉得机关事业单位没意思,便进了一家公司,现在自己30岁出头了,在公司经常加班,很辛苦,而机关工资都调高了,七七八八加起来也有了十来万,准备回头到政府去混混。并自豪的说,已经打通了关系,应该八九不离十了。

听到这里,我实在不晓得这位声称“到政府去混混”的人,究竟是什么样的“高人”,到政府部门上班,竟然可以想去就去,想不去就不去,还大言不惭地向他身边的乘客宣称,他现在“到政府混混”也能拿个十来万的工资。听罢此番聊天,心中真乃五味杂陈,难以名状。

“到政府去混混”,听起来有点可笑。但也确实让人深思,起码从此人的口吻中,政府给他的印象就是“混混的”。在一般人的心目中,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平时工作比较轻松,无非就是喝喝茶,看看报纸,开开会,而且冬暖夏凉,空调房间待着,电脑玩着,下班之余,也基本是小酒天天有,简直就是“神仙”般的日子。其实,机关工作人员,从表面上看,似乎很清闲,近乎“混混”,但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机关干部,不是“混混”就行的,尤其是在作风建设进入新常态的当下,慵懒散拖、浑浑噩噩,不仅为党纪条规所不容,更为老百姓所唾弃。

当然,目前机关“混混”多多少少还是有的,他们成天人浮于事、无所事事、无所作为,热衷于等要靠,满足于慵懒散,不求上进,不思进取。对于这样的“混混”,决不能等闲视之,必须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于各类“混混”,要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以党政机关的良好风气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机关工作人员,作为人民的公仆,必须信念坚定,素质过硬,不能也不允许让想“混混”的人“混”进机关事业单位,而现实中,一些“混混”之所以能“混”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在某种程度上暴露出了我们的选人用人方面依然存在不正之风,靠关系、打招呼、插天线等官场“潜规则”还有滋生的土壤,个别领导干部没有很好地当好“守门员”。这就要求各级各地必须严格遵守公务员管理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选人用人的有关规定,不徇私情,不留后门,不滥用职权,为党和人民事业把好关、守好门,不让“混混”有可钻的空子和立足的场所。对用人失察、违规进编等行为,要强化问责和责任追究,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公生明,廉生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家的人,必须始终做到一心为公、克己奉公,不能也不允许“混日子”,不能也不允许只想着自己有高收入,而忘记自己应该有高素质。只有这样,才能对得起那份工资,也对得起党和人民。绝不能让那些想“到政府去混混”的人混得自由自在,从而树立其“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混混 事业单位 机关 怪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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