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专题>2018全国两会专题报道>读原创 读原创
高小玫委员呼吁尽快制定《反校园欺凌法》
用专项立法向“校园欺凌”说不
——高小玫委员呼吁尽快制定《反校园欺凌法》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5日电(记者 吕巍) 两会前夕,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郑新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2017年前11个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的校园涉嫌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2486件3788人,提起公诉3494件5468人。
网络图
近年来,校园欺凌成为社会热点,遏制校园欺凌则是全社会的强烈呼声。2016年李克强总理专门做出批示,各部门密集出台《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等文件,2017年11月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制定颁布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防治校园欺凌已由不同层级效力的规范性文件予以推进,但在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副主席、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小玫看来,遏制校园欺凌,更重要的是专项立法。
整合规定 提升至法
目前,学校对“校园安全”的管理义务与责任,由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组成:《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所保护的是最广义的“校园安全”,没有细化到与“校园欺凌”相关的校园安全管理义务责任。近期颁布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为学校如何防治校园欺凌、应采取何种具体的管理和保护措施提供了依据与标准,但是与专项立法的结构和涵盖内容相比仍不够完备,且法律效力位阶较低。
高小玫认为,应将目前已有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和标准等予以整合,将其纳入反校园欺凌专项立法的一部分。“我的想法是可以在总则一章阐述立法目的、范围和基本原则等之后,再设置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家庭保护责任与义务、政府与社会的保护责任与义务、司法保护的责任与义务法律责任等章节,以分别明确学校内部机构的职责和相关制度,规定学校、政府和社会机构、家庭不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承担的责任等。”
强调监护人追责与司法保护
高小玫表示,目前的规定对于监护人的法律责任实现方式过于概括,缺乏“内容的细化”和“方式的特定”,对于“校园欺凌”中施害方家长监护责任的问责,仍有待细化。“应完善‘责令父母严加管教措施’的具体手段,如责令父母管教并缴纳保证金、设定一至三年的管教期限等,还可以引入‘强制亲职教育’并做细化设计。”
针对现存司法保护制度不完备的问题,高小玫也给出了建议。“可以增设‘人格调查制度’,对未成年被告人的量刑应充分考虑其性格、家庭、经历等情况。还可以增设‘社会服务令’,对符合不起诉条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推荐至公益性机构从事无薪工作并给予感化教育。”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校园 欺凌 制定 责任 委员



梅花奖艺术团赴新疆慰问演出
联合国副秘书长警告也门面临特大饥荒
距矿工被困区域还剩17米 尚无新发现被困人员
八一飞行表演队:“蓝天仪仗”劲舞苍穹
航拍港珠澳大桥香港段
特朗普威胁中断或大幅削减对中美洲三国援助
中国海军和平方舟医院船访问安提瓜和巴布达
比利时国王访问葡萄牙
法蒂玛·马合木提
王召明
王霞
辜胜阻
聂震宁
钱学明
孟青录
郭晋云
许进
李健
覺醒法師
吕凤鼎
贺铿
金曼
黄维义
关牧村
陈华
陈景秋
秦百兰
张自立
郭松海
李兰
房兴耀
池慧
柳斌杰
曹义孙
毛新宇
詹国枢
朱永新
张晓梅
焦加良
张连起
龙墨
王名
何水法
李延生
巩汉林
李胜素
施杰
王亚非
艾克拜尔·米吉提
姚爱兴
贾宝兰
谢卫
汤素兰
黄信阳
张其成
潘鲁生
冯丹藜
艾克拜尔·米吉提
袁熙坤
毛新宇
学诚法师
宗立成
梁凤仪
施 杰
张晓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