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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2018年03月15日 11:00 | 作者:司晋丽 李冰洁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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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人民政协报记者 司晋丽 李冰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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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图


按照党的十九大“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新要求,中央对“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作出重要部署,开启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征程。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未来几年,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时期。如何建设法治政府,听听委员们怎么说。

从“破”到“立”还要“行”

“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必然体现,这些年来,依法执政在我们国家治理实践中地位越来越重要。”全国政协委员、从事党的文献研究的张宏志说,“从历史上看,我们依法行政是有一个发展过程的。”

据张宏志介绍,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我国的法律制度不健全,一段时间内更多依靠党的政策来执政。到了改革开放初期,为了突破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为了改革的需要,提出要“大胆闯、大胆试”。“经过这么多年来的实践探索,我国的经济体制和国家治理体系越来越成熟,法律越来越完善,依法治国的客观条件已经具备,这也是中央强调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深刻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依法治国是我国宪法确定的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而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党能不能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作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主任,全国政协委员李大进这些年来一直从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工作。他表示,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各级政府都在为此努力,政府越来越多的工作、公务人员在履职中的表现,都体现了政府依法行政基本理念已经形成。

“我们要随着形势的发展,使各项制度更加完善,特别是要使之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新特点、新要求。”张宏志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的改革也要于法有据,就是说我们现在已经从过去‘破旧立新’中侧重‘破’转变到现在更加注重‘立’,‘立’之后更重要的是要‘行’。”他认为,这是我国治理思想、治理理念的一个重要发展。

对法律要有敬畏之心

“法治政府建设是我们推行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的环节,是不可或缺的。”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迟日大表示,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推进“四个全面”的过程中对法治政府建设做了重要部署和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不小的成就。

李大进举了“民告官”的例子。十八大以前,要让老百姓看到一个官员坐在法庭上充当被告,是件非常难的事,但凡发生,便会成为爆炸性的新闻。然而今天,老百姓状告国家部委、部委有关领导坐在法庭上应诉的场景已经越来越平常了。

“我首先要点赞的就是国务院的各个部委,因为对他们的诉讼都在北京,很多次我都全程关注了。”李大进介绍。此外,北京市也做到了行政机关只要当被告,相关区县和委办局的领导都会出庭应诉,部门一把手出庭的比比皆是。

“这体现了三点意义:一是官员对法律有了敬畏之心;二是在依法行政的环境下,被诉讼到法庭后,官员的心态发生了转变,从内心抵触到能够坦然面对;三是对全社会起到很好的示范和回应。”李大进说。

同时,作为一个律师,多年关注和参与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尽管看到了进步,李大进心中还存在一些担忧。“法治思维还没有融入所有官员的意识当中。因此,在行使职权时,一些官员最先考虑的不是‘依法’二字。一些制定政策的部门之所以屡遭诟病,就是因为在行事过程中并没有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自行其是。”

“就像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的‘有权不能任性’,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严格遵法、执法,必须树立宪法意识、法律意识。”张宏志表示,建设法治政府,必须要对各项法规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依照宪法和上位法,对下位法和行政法规进行合宪、合法性审查。

法治政府建设还需精细化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李大进认为,政府官员首先要知法守法、依法行政,法律法规才能真正落地。否则,如果“最后一公里”迟迟无法打通,形成了阻滞,老百姓就难有获得感。因此,法治政府建设还需精细化。

“政府法律顾问的建立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最重要的保障。”迟日大表示。对于法律顾问制度的全面覆盖,他认为,要从纵深和横向两方面实施。

“司法部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当中,要求律师搞‘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就是说法律顾问应该从省级政府向地市州政府、县乡镇政府,包括村委会进行纵深有效覆盖。”迟日大说,“当然,在同级政府的各个职能部门,也要横向地去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而无论是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也好,还是进行有效覆盖也好,法律顾问都不能当“花瓶”和“摆设”,要做到“顾而有问”。“我们要发挥法律顾问,尤其是律师作为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迟日大同时建议,加大政府的购买力度,选拔更优秀的人、更优秀的律师、更优秀的法学工作者来参与到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中。

法治政府的建设是一个政府建设的基础性、长期性和战略性的工作,也是我国在新时代、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要求。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把政府所有的活动纳入法治化的轨道”,就是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委员们表示,只有真正地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才能打造阳光政府、廉洁政府、勤政政府,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才能最终实现。

编辑:李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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