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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加快人才强区建设步伐
实施人才强区工程 出台18项人才优厚待遇政策
近日,宁夏实施人才强区工程18条新政暨定向选调生招录宣介会先后在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举行。宣介会上,宁夏部分用人单位与学校签署了一系列合作协议,并举办了宁夏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专场招聘会。
在宣介会上,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盛荣华表示,希望各校与宁夏持续加大校地合作力度、加强干部双向交流挂职锻炼、共同做好定向招录选调生工作,在人才培养、项目合作、科技研发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合作,助力宁夏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
据介绍,宁夏高度重视人才工作,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大力实施人才强区工程,打造更具吸引力的西部人才高地。今年年初,宁夏出台《关于实施人才强区工程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明确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政策,以“九个一目标”谋篇全局、“八项计划”扩容增量、“六项政策”释放红利,努力打造更有吸引力的西部人才高地。其中,“九个一目标”是指,未来5年,力争实现新培养1000名以上高层次人才,新引进1000名以上高层次人才,新培养1000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双创”人才达到10万名以上,培养高技能人才达到10万名以上,建成100个左右科技创新平台,打造100个左右在西部地区具有比较优势的“人才小高地”,实施10个重点优势产业人才支持计划。通过培养引进壮大人才队伍,实现全区人才总量接近100万人的目标。
为确保《关于实施人才强区工程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落到实处,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18个部门配套出台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优厚待遇实施办法》提出,建立高层次人才认证制度,为认定的在各领域取得重大成就、作出突出贡献、宁夏急需紧缺、具有一定创新创业潜质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优厚待遇和服务。《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优厚待遇实施办法》围绕政治引领、编制和职称、引才待遇、生活保障、创业就业等5个方面,提出了18项优厚待遇政策,其中包括引进高层次人才不受编制总量限制,最高支持科研和项目启动资金3000万元等。
宁宣
编辑:李晨阳
关键词:宁夏 人才 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