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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全省法院2017年受理4.3万“民告官”案件
中新网济南3月28日电 (记者 梁犇)山东2017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43427件,其中,新收一审、二审、申请再审和再审诉讼案件22971件,审结诉讼案件22667件,审查行政非诉案件20456件。记者28日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上述消息。
该院当天发布了山东2017年行政审判白皮书,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成武介绍称,2017年山东全省法院新收一审行政案件14783件,同比下降15.1%;二审收案6890件,同比上升1.5%;申请再审和再审收案1298件,同比下降14.1%;行政非诉案件增幅较大,同比上升了38.3%。
张成武表示,山东行政争议涉及领域和案件类型相对集中,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从管理领域看,行政案件数量居前的是城建类、土地资源类、公安类、劳动和社会保障类等,特别是因重大工程项目征收房屋和土地、棚户区改造、环境整治、拆除违法建设等引发的涉民生案件占比较大。
从被告情况看,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案件为7000余件,占全部案件的48.5%,其中以省政府为被告的415件,市级政府为被告的2774件,县(市、区)级政府为被告的3097件,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为被告的1158件。各级人民政府作被告案件主要涉及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行政强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要求履行法定职责等。
“2017年,山东全省法院一审判决行政机关败诉1973件,同比减少16.9%;一审案件败诉率为13.1%,同比下降1.5个百分点。”张成武称,从行政管理领域看,败诉案件数量较多的分别是土地征收补偿(383件)、违法建筑拆除(312件)、社会保障(198件)、房屋登记(196件)、房屋征收拆迁(181件)、公安(131件),以上六类管理领域占比败诉总数超过七成。
2017年,该省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行政案件11965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5185件,出庭应诉率为43.3%,同比上升了1.9个百分点。
张成武表示,从出庭行政机关负责人身份看,呈现部门负责人多、政府负责人少,副职多、正职少的“两多两少”特点。从行政层级看,县(市、区)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多、市级和省级的少。去年,县(市、区)及以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4730人,占93.8%,省、市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315人,占6.2%。(完)
编辑:杨岚
关键词:案件 山东 行政 山东全省法院 “民告官”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