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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车位” 不妨单位先行一步
《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最打眼之处就是首提“共享停车”概念,即“推进单位或者个人开展停车泊位有偿错时共享”。在《条例》正式实施即将满月之际,多路记者深入社区、单位、胡同探访后发现,共享停车的真实现状令人担忧。(5月28日《北京青年报》)
从记者探访的结果看,北京市“共享车位”实施效果并不理想,以前试点社区的“共享车位”停止对外,部分空置“共享车位”被业主上了地锁,其它社区的也存在“共享车位”大量闲置、未标注“共享车位”等尴尬情况。
其实,这样的结果并不意外。目前各地城市车多位少,停车位非常紧张,很多车没地方停,就停在道路上,造成交通拥堵。而且,现在小区里的停车位往往也不够用,业主的车都没地方停,更遑论外面的车了。何况出于安全考虑,业主对外面车辆随意进入,保持很高的警惕性,物业基于管理难度增加的顾虑,也不太热衷外面车辆进入小区。再加上部分车主缺乏诚信度,到点了不将车开走,仍然停留在车位上,就会影响到小区车位业主的使用,加剧了摩擦,亦令“共享车位”难以推进。
由于社区车位属于私有产权,或者业主共有,应秉持业主优先使用的原则,政府和平台都不能强迫推行,只能尊重社区业主和物业的自主意愿。不过,从记者探访情况看,单位“共享车位”的阻力较小,由于单位与居民上班时间错开,刚好在晚上处于闲置状态,形成互补效应。而且,单位沟通起来相对方便,可以由政府部门出面对接,采取行政手段强制性开放,即可在短时间内落实“共享车位”政策。
因此,在社区“共享车位”实施遇阻之际,不妨先行推进单位“共享车位”,由此打开“共享车位”的缺口,不断增加存量车位资源,从而实现以点带面的效果,让市民看到“共享车位”的益处,以逐步带动社区落实政策。而且,政府和平台也可借此机会,根据实践总结经验教训,持续完善“共享车位”规则和APP性能,打造出更完美的解决方案。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共享车位 社区 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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