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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温度,体现社会文明程度

2018年06月08日 14:56 | 作者:汪昌莲 |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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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是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规定的第4个环境日。生态环境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五部门在2018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现场联合发布《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规范》对公民日常生活中多方面行为提出明确规定。其中包括,合理设定空调温度,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6月6日《北京青年报》)

自进入6月以来,全国迎来今年来最大范围的持续高温,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十分重要。一些公共场所,开足空调接待市民,体现了城市“凉心”。然而,一些居民和公共场所,将空调温度设置在26℃以下,不仅浪费了电力资源,而且违反了“控温标准”。如此语境下,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出台《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其中规定“合理设定空调温度,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等,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其现实意义不言而喻。

事实上,早在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便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规定“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冬季不得高于20℃”。但从近10多年的执行情况来看,显然差强人意。一些居民和机关事业单位,夏季将空调温度设定在26℃以下、冬季将空调温度调至20℃以上,似乎已成一种“常态”;特别是,一些经营性公共场所,将“夏季大幅调低空调温度”,作为招揽顾客的一张“王牌”;以至于,出现了市民在电影院裹毛毯看电影、银行与室外温差过大致老人感冒等尴尬境况。

可以说,“控温标准”成了一纸空文。究其原因,主要是这一节能举措仅具倡导性,缺少强制性,没有明确有效的处罚措施,遵守规定与否全凭自觉;同时,政府公共节能机构很少进行实质性监督管控,加之缺少处罚的法律依据,因而对于一些公共场所违反控温规定行为,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放任自流。然而,与之相对应的是,全国大部分地区用电负荷连创新高,用电紧张的地区已开始实行错峰用电,部分老旧小区甚至频受断电困扰,严重影响了市民日常生活。

可见,空调温度,体现社会文明程度。这次从生态环境保护高度,要求合理设定空调温度,很有必要。首先,应做好电力供应的调度工作,确保各地均衡用电。同时,借鉴北京、上海、山东等地做法,建立公共建筑用电限额制度,按照单位面积的耗电量设计最高限额,一旦超限,电价将提高;超限越多,电价越贵。特别是,严格执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完善“控温标准”,引入处罚机制,加强政府监管,对高消费场所违反节能规定的进行高额处罚。比如韩国,目前就是执行处罚制度,来约束商家进行节能。如果商店开着门开空调,或室内温度低于相关规定,将处以最多3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6470元)罚款。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空调 温度 调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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