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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积极稳妥推进H股“全流通”试点
针对H股“全流通”试点的相关进展,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6日在京表示,中国证监会将密切与香港有关方面的合作,加强监管,积累经验,积极稳妥推进H股“全流通”试点。
所谓H股,即内地企业赴港上市发行的股份。据悉,在以往内地企业去香港上市的架构下,上市前内地股东持有的股份为“内资股”,外资持有的被称为“外资股”。当内地企业上市后,其在香港市场发行的H股可以自由流通,外资股也能转为H股流通股,唯独“内资股”不能进行流通。此次H股“全流通”有利于解决这一问题。
2017年12月,中国证监会宣布开展H股“全流通”试点。目前,相关试点进展顺利。在发布业务规则方面,2018年4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联合发布了《H股“全流通”试点业务实施细则(试行)》;根据该细则,中国结算于今年5月发布了业务指南,明确了H股“全流通”试点登记存管和清算交收的详细安排和操作流程。
此外,就核准试点企业方面,证监会分别于2018年4月20日和5月7日核准联想控股和中航科工两家H股企业实施“全流通”试点的申请。试点涉及的技术系统改造也已经完成并经过多轮测试,完成技术准备。
常德鹏表示,目前,经证监会核准开展试点的两家企业,均已完成股份跨市场转登记及香港联交所挂牌、外汇额度申请、银行和券商账户开立等全部准备工作,并按香港市场的有关规则进行了信息披露,相关股份已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流通。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h股 试点 全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