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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对口协商“依法打击‘校闹’加强学校师生权益保护”
人民政协网北京12月27日电(记者王泳)12月25日,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围绕“依法打击‘校闹’加强学校师生权益保护”在京召开对口协商座谈会。全国政协副主席汪永清出席会议并讲话。
汪永清指出,对口协商是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全国政协社法委围绕社会和法治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对口协商,是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解决好“校闹”问题,对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广泛关注,要坚持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综合采取多种措施,推动解决好“校闹”问题。
汪永清强调,“校闹”问题是社会矛盾的综合反映,诱因复杂,涉及面广,要充分发挥我国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坚持党的领导,统筹各方力量,对“校闹”问题防范在先、综合治理;要完善解决“校闹”问题的基础性制度和共同性原则,建立健全化解校园纠纷的制度机制;要加大依法打击“校闹”犯罪行为力度,同时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要大力宣传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大力宣传依法办事、严守分际、风险分散、责任共担等理念,培育全社会的风险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推动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座谈会上,12位全国政协委员围绕压实学校责任、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完善工作机制,统筹各方形成合力,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改进司法裁判,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教育,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等建言资政。
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沈德咏表示,加强学校师生权益保护,必须树立全局思维,进一步明确依法打击“校闹”的多重意义;树立辩证思维,处理好“防”与“治”的辩证关系,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树立法治思维,在法治轨道上妥善解决问题,进一步理顺打击“校闹”的思路措施;树立系统思维,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进一步形成打击“校闹”合力;树立创新思维,进一步完善安全机制,让安全和谐成为校园的常态。
一些委员建议,借鉴治理“医闹”经验治理“校闹”。应采取社会综合治理的办法,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司法部门积极配合教育、宣传等各部门有效工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做好事前预防、事中处置、事后总结,提升社会治理能力,进一步清除“校闹”毒瘤,还校园一方净土。
教育部副部长朱之文介绍有关情况,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共青团等部门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并作了互动交流。
编辑:周佳佳
关键词:校闹 全国政协 协商 加强 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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