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心委员建议:做好粤港澳大湾区的“水”文章

2019年03月04日 22:59| 作者:林仪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4日电(记者 林仪)从空中俯瞰,珠三角地区水网纵横密布,“共饮一江水”把粤港澳大湾区“9+2”城市紧紧联系在一起。“优良的生态环境是支撑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广东省委会主委李心认为,与纽约、旧金山、东京三大世界级湾区相比较,目前,粤港澳大湾区在生态环境质量方面仍存在明显差距。

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大小城市群集,工厂连片分布,人口数量庞大,各种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量十分巨大,已造成地表水污染,危及地下水水质,并进一步影响到饮用水安全。从监测数据来看,粤港澳大湾区范围内江河、湖泊、近岸海域水环境污染仍然较为严重,如深圳河、小东江、石岐河等受到重度污染,珠江口、大亚湾、广海湾等水质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另外,一些地方水环境保护意识不强,水环境监测不到位,污废水处理率不高。广东省内城市之间及粤港澳三地间的交界河流不仅污染严重,而且因为管理职责不明和体制方面的问题,常常相互推诿责任。

“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给区域环境安全提出了新的要求,必须把环境保护合作置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合作的框架内,处理好有限水环境承载力与经济长期高速发展之间形成的矛盾。”李心说道。

今年,她向全国政协提交了《关于粤港澳大湾区水环境保护的提案》。她建议从战略高度对大湾区水环境保护进行顶层设计,在分析国内外典型地区水环境保护经验的基础上,针对粤港澳大湾区水环境现状与特点,研究提出粤港澳大湾区水环境保护战略目标,编制粤港澳大湾区中长期水环境保护规划。

同时,她也提出,要建立大湾区水环境保护各地合作机制。努力克服粤港澳三地因在政治、经济和法律制度方面的差异而引起的合作组织模式和运行机制上存在的体制性和制度性障碍,通过联席会议、联合执法、跨区执法等形式,突破行政区限制。“不仅要打通各部门的数据信息壁垒,实现湾区水环境信息共享,还要建立跨省区流域生态保护协调机构和联动机制、执法机制,共同构建大湾区水环境监测与预警体系。”

李心还提醒要开展水中新兴污染物研究。“粤港澳大湾区可利用自身拥有的良好条件,在全国率先开展快速、准确判断及控制水中新兴污染物的相关研究,以造福民众,惠及子孙。”

编辑:刘名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