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6日电(记者 吕东浩)“证照分离”是有效破解企业“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便利化的重要举措,带来的是政府部门审批模式的变革、审批流程的优化和监管手段的创新。
全国政协委员、大连市副市长温雪琼指出,尽管“证照分离”改革通过取消部分审批事项、审批改备案或告知承诺的方式,把一些审批项目进一步简化甚至取消,但在实际操作中,企业的获得感并不强。
温雪琼坦言,目前存在的“缺憾”主要包括:从政府部门来看,取消的审批改为备案,纳入“多证合一”登记,缺少有效的法律法规保障和信息认领机制;“证照分离”改革后,为防止审批与管理脱节,确保无缝衔接、不留死角,将更多的事前审批变为了事中事后监管,但因缺乏统一的、跨部门跨层级的监管平台,不仅监管手段弱化,监管部门还可能面临相关法律风险。从企业角度来讲,有些审批改为备案后,仍然需要到有关部门“办手续”,“放得不彻底”的问题仍然存在;许可改备案、备案改承诺后,企业无“证”在手,在面临各类检查、法律责任方面往往存在担忧情绪。
温雪琼建议,应在国家层面明确“证照分离”改革、“多证合一”改革的法律地位,科学区分“审批”与备案,限制需要备案的范围,完善行政备案的程序规则,对备案进行统一规范,进一步明确“备案”的性质和管理责任。统筹“证照分离”改革相关部门出台“减证”之后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建设跨部门、跨层级的信息共享平台,明确“双告知”信息认领机制,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上升到法律法规层面,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和监管对象的责任界限。
编辑:刘名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