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9日电(记者 包松娅)“外商投资首先应解决‘外商’的界定,什么叫外商?据我所知很多国内企业,为了获得外商在国内的系列优惠政策,跑到英属开曼群岛之类的不知名的岛国去注册公司,转一圈之后堂而皇之回国变成了‘外商。”9日,民盟界委员讨论外商投资法草案的现场“热点”不断,程红委员的发问,直指社会关注的“返城投资”现象,“所以我认为,外商投资法一定要把好外资的关,严格识别‘真外资’和‘假外资’。”
杨安娣委员曾经在吉林省投资贸易领域专门负责外资审批,她对外资和内资的问题再清楚不过。她拿过话筒做起了释疑解惑工作,“外资是审批制,内资是行业准入,外商投资此前有禁止类、限制类和鼓励类三大部分,原来我们为了吸引外资,在鼓励类部分确实有一些‘超国民待遇’,这也是为什么内资想法设法披上‘外资’衣服的原因。”
“我认为,当下阶段我们出台外商投资法,主旨还是向国际社会释放中国进一步对外开放的信号和决心,同时致力于打造市场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颜明委员补充说。
杨安娣委员点点头,又接过话茬,“不知道委员们有没有留意到,我们原来常说一个词叫‘招商引资’,现在改了一个词,叫‘投资促进’。”在杨安娣看来,这一个词语的变化,折射出了我国对“资金”和“资本”认识上的改变。
这番话,似乎说到了很多委员的心坎里。
贾庆国委员已经发过两次言,听到这里又忍不住了,他第三次拿起话筒说,过去我们招商引资,尤其是对外资“超国民待遇”,大部分原因是需要更多“资金”去参与有关领域的建设和发展。但现在我们更加关注的是市场环境,以及如何更加高效地使用市场资源,这确实是一个明显变化。
“同时我们还要重点处理好一个矛盾。”专注研究国际关系的贾庆国委员提醒大家,过去我们更多地强调中国的独特性,随着中国逐渐走进世界舞台,与世界接轨的同时还要与世界规则接轨,“外商投资法就是一个很好的契机,表达出中国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是有所行动和作为的。”
作为内资中民营资本的代表,俞敏洪委员同样认为修改外商投资法是一个好事。“无论外资、国资还是民资,所有资本在中国都一视同仁,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中公平竞争,这当然是一件大好事。”与外资没少接触过的俞敏洪坦言,从同场竞争的企业角度,当前中国吸引外资,更重要的是吸收和学习外资的管理经验、行业发展的先进理念,以及开拓创新的思维,这才是外资对中国市场的重要意义。
编辑:王琦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