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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关键少数”形成履职示范 江西省鹰潭市政协常委述职办法出台

2019年06月27日 19:51 | 作者:王磊 黄小明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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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鹰潭6月27日电(记者  王磊   通讯员  黄小明“紧抓政协常委这个‘关键少数’,提升常委履职能力和水平,带动委员履职。”6月6日,江西省鹰潭市政协九届十七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协鹰潭市委员会常务委员述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全面,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的原则在常委中开展述职,述职方式采取书面述职和会议述职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会议述职在每年年末或年初常委会议上进行,每届常委至少要会议述职1次。

在述职内容上,《办法》结合近年来常委履职的实际,作出了详细规定。《办法》要求常委要讲政治,围绕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情况开展述职。把常委参加政协各类会议、界别活动、专题调研视察、学习培训和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撰写会议发言、热身公益事业、岗位建功等方面工作作为述职主要内容,提出了述职具体要求。

在述职运用上,由市政协主席会议对常委述职提出综合评价意见。评价意见以书面形式向个人通报,并抄送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以及常委所在单位,存入委员履职档案。评议结果作为调整和换届时是否连任的重要依据和评选“优秀委员”的重要参考,对评议意见较差的常委,将以适当方式给予批评教育和约谈。

编辑:付振强

关键词:述职 常委 办法 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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