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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地方高师院校,增强乡村优质师资供给
振兴地方高师院校,增强乡村优质师资供给
全国政协委员 民盟天津市委会副主委 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李剑萍
乡村振兴离不开教育,振兴乡村教育离不开优质师资。长期以来,广大乡村教师在艰苦条件下,做出了巨大贡献。新时期以来,通过“特岗计划”、公费定向培养、加大教师支教力度、教师校长轮岗交流、国培计划等方式,进一步补充了乡村教师队伍,提高了乡村教师素质,但对照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建设要求仍有很大差距。乡村教师队伍的主要矛盾问题已经由数量规模为主,向结构编制、质量素质为主转变,突出问题是乡村教育优质师资供给严重不足,主要表现是承担乡村教师培养供给的地方高师院校办学水平偏低,对于优秀生源缺乏吸引力。全面振兴地方高师院校,是增强乡村优质师资供给的当务之急,也是战略之举。
我国现有师范院校192所,全部是公立院校。除了6所教育部直属高校(含西南大学)之外,其余均为地方高师院校,其中师范大学49所、师范学院73所、师范高等专科学校70所。另有397所非师范院校也培养师范生。2017年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近39万人,其中师范院校培养21.2万人,占54.3%;非师范院校培养17.8万人,占45.7%。
仅以116所本科层次地方高师院校而言,它们占到全国公立本科院校的1/7,占到地方公立本科院校的1/6。地方高师院校既是基础教育师资、尤其是乡村教育师资供给的主力军,也是公办高等教育的重要方面军,办好地方高师院校既是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要求,也是全面提升高等学校办学水平、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需要。
地方高师院校除了少量是新中国成立之前建立的,绝大多数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设置和发展起来的,主要集中在三个时期。一是上世纪50年代中前期院系调整时,各省按照工学院、农学院、医学院、师范学院等的布局,一般至少设立了一所省属师范学院,现在多是地方高师院校的“龙头”、各省省属高校的“第一方阵”成员;二是上世纪70年代后期、80年代中前期成立的,有的是由“文革”期间下放高校、分校等独立而发展起来的,有的是由师专等整合升格为师范学院的,经过近40年的发展,这批学校或更名为师范大学,或发展成为地方综合大学;三是新世纪以来的新建院校,有的是由中师等整合升格为师专,有的是由师专等整合升格为师范学院或地方综合性学院,大多师专升格为综合性学院后仍继续举办教师教育。
进入新世纪、新时代以来,地方高师院校一方面与自身相比得到较大发展,另一方面也面临着新形势新使命,尤其作为乡村优质师资供给主力军方面,还面临着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学校整体水平、综合实力和学科专业总体水平比较薄弱,突出表现为“两少两多”,博士、硕士授权单位少,高水平学科专业少,新办院校多、新办专业多。地方高师院校中仅有3所211院校、无一所985院校,仅有4所高校的4个学科进入“双一流”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A类学科几近于无,B类学科比例也较低。这与地方综合大学以及工、农、医科院校相比,学科专业总体水平和学校整体实力偏弱,直接导致高水平人才培养能力较弱,对于优质生源吸引力较弱。
二是学校以基础学科专业为主,与实体经济、现代服务业、智能制造等产业行业没有直接关联,直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较弱,获得地方政府支持力度较小。这些院校的学科专业设置,起初都是为中小学师资培养服务的,即语数外、数理化、音体美、思政等学科专业。新世纪以来,它们的学科专业拓展之路基本是按照两个维度展开的,一是在原有师范专业基础上向非师范专业拓展,例如由数学教育向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理教育向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思想政治教育向法学、经济学、公共管理等学科专业拓展;二是新办非师范专业,除了应用性社会学科专业,有的甚至举办了相当一批机械、电子、土木工程等工科专业。但总体来讲,学科专业结构还偏“轻”偏“软”、“大路货”比较多、新办专业多,缺乏“硬核”学科专业,即使积淀较久的基础性文理学科专业,又往往难与本省的综合大学相比,学科专业结构成长空间小、“造血”能力弱,学校整体竞争力不强。
三是普遍存在着“去师范”的内在冲动。高校竞争压力和生存危机是地方高师院校“去师范”“摘帽子”的内驱力,这也是新世纪头10年几十所地方高师院校纷纷更名的主要原因。 目前,地方高师院校中的师范专业数一般不到专业总数的1/3,师范生数不到在校生数的1/4,即单从师范专业数、师范生数来看,师范教育几乎在所有师范院校中都已经不是主体了。这主要因为,目前我国本科院校校均在校生规模约1.6万人,校均本科专业数近46个,单靠师范专业和师范生已经无法支撑学校正常规模,在激烈的学科竞争以及现行生均定额为主的拨款机制下,地方高师院校要想生存发展必须拓展学科专业规模。同时也需注意,师范教育虽然已经不是地方高师院校的“主体”,但仍是它们的“主业”,师范专业在这些学校中办学积淀比较厚实、师资力量比较充足,形成了一定的办学传统和文化,学校即便积极拓展非师范学科专业,谋求转型发展,亦非一日之功,难以短期奏效,或者说地方高师院校还正处于学科专业的“新旧动能转换”时期。用行政手段阻止地方高师院校摘帽更名只能解决一时之忧,根本之策在于提高它们的整体实力与水平,全面振兴地方高师院校既是固本培元,又是“抢救”行为。
四是师范专业吸引力下降,师范生源质量严重下滑。在精英高等教育阶段,学生升学率低、学校专业选择机会少,地方高校院校也易招到相对优质生源;在基础教育师资数量短缺时代,师范专业毕业生必须从教,不得“改行”“出口”。进入高等教育大众化时期,学生选择更加开放多元,地方高师院校及其师范专业吸引力大幅下降,越来越难以招到优秀生源。尤其是公办学校教师入职逢进必考,先考教师资格证,再考教师事业编,而教师资格证考试是开放式的,非师范专业、非师范院校毕业生均可报考。教师编制又十分紧张,编制内教师招考数量减少,有的地方甚至几年不招考编制内教师,有编不补、有编少补、有编慢补,许多师范毕业生有证(教师资格证)无职(教师职业)、有职无编(教师编制),毕业后两年内入编率不足50%。许多师范生毕业后先到社会培训机构从业,或者先到公办学校任临时聘任教师,待遇较低,有的甚至不按规定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和缴纳五险一金,边代课边考编成为常态和必经阶段,而且入编时间延长、入编难度加大,这种状态还正由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向教育硕士毕业生蔓延。这些负面示范效应,导致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吸引力进一步下降,生源质量更加下滑,恶性循环,严重妨碍了乡村教育优质师资的供给。
五是存在着学校发展模式“赶追型”、人才评价体系“科研化”倾向,协同育人体系实施比较困难。地方高师院校在激烈的高校竞争中一般处于追跑者的境地,发展模式上往往采取“赶追型”策略,以省内一流高校、高水平高校作为样板,积极申报博士硕士授权和重点学科等学术平台,一般把学校定位为“教学科研型”学校,即使宣称定位为“教学型”学校也是权益之策,希望有朝一日教学科研并重。与此相应,在教师评价上出现偏重科研的倾向,看课题、比论文、重“帽子”,人才培养的根本职能出现动摇,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受到影响,甚至出现重科研、轻教学的倾向。进而,师范生培养上育师德、重师能、密切联系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的办学传统有所忽视,与新时代相适应的、与中小学和教育行政部门等深度协同的育人机制尚未真正建立起来。这些,导致地方高师院校的人才培养机制、模式和质量都还不能适应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培养的要求。
六是支持地方高师院校发展的政策体系还不健全,正处于政策“窗口期”“空档期”,学校对于自身发展也处于“观望期”“探索期”。大多地方高师院校与“双一流”建设、省部共建等高水平高校支持政策无缘,由于自身学科专业结构特点又难以获得地方政府有力支持,以规模求生存、先做大规模再优化结构的办学路径也与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要求相悖;部分学校属于新办本科院校,面临着向应用型高校转型的要求,而向应用型转型的关键是办学理念、核心是学校定位、基础是学科专业转型,地方高师院校及其师范专业转不转、向哪转、如何转,以及转型中和转型后师范专业与非师范专业的关系如何处理,都需探讨探索;师专是高专院校而非高职院校,与高职院校层次相同而类型不同,随着高职院校大扩招和支持政策加大,两类学校的差距将进一步扩大。总体来讲,地方高师院校往何处去,成为困扰它们的普遍问题。
为了振兴全面地方高师院校,增强乡村优质师资供给,提出如下思考和建议:
其一,树立“优种优育”意识,在继续做好乡村教师在职培训的同时,把乡村师资队伍建设的关注点更多转向职前培养、师资供给和吸引优质师范生源。长期以来,由于广大乡村教师的历史原因和整体水平,不得不投入大量经费进行大规模在职培训,这是必要和必须的。随着乡村师资需求数量基本稳定,如果适时把关注重点转向优质师资供给,深化优质师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仅可以提高投入效益,更有利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要培育好苗子,必先要选好种子,种子优则事半功倍,种子不优则事倍功半。
其二,加强规划,壮大优质师资供给主体。根据区域规划、教育发展规划和师资供需关系,在全国规划若干“师范区”,每区建设好一两所地方高师院校,采取省部共建等方式,全面提高其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作为区域优质师资供给的“国家储备粮库”。 振兴地方高师院校要以学校为基点而不仅以师范专业为基点,不能单就师范教育、师范专业而论优质师资供给。身体矮小瘦弱,不可能单独有一条强壮的大腿;既要练腹肌、秀肌肉,更要全身健壮、全面健康。相关高等教育支持政策,应将地方高师院校作为一个较大类别加以重视、考虑和倾斜,全面办好地方高师院校既是增强优质师资供给的需要,也是提升高等教育体系整体水平、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要求。同时,继续支持非师范院校办好师范专业,发挥好非师范院校在优质师资供给中的作用。
其三,发挥聚集效应,吸引优质生源读师范、做教师、下乡村、干教育。一方面,规划恢复师范生公费教育制度,合理规划每年公费师范生培养数量,保障教师合法权益,重振尊师重教。以基础教育专任教师1400万、替代周期35年为基数测算,每年约需补充师资40万人,恰与2017年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数量基本相当。如果将其中的50%、即每年20万左右师范生实施公费教育,4年在校生保有量约80万人,按每人每年2.5万元推算,各级财政每年投入仅需增加200亿元,而对于增强优质师资供给意义巨大。另一方面,出台无编聘任教师的管理制度,落实劳动法规定,规范用工,当前重点是规范劳动聘用合同签订,应签尽签,连续计算工龄,依法缴纳五险两金,落实同工同酬,优绩优酬,多劳多得。
其四,精准供给,提供精准信息服务,建立教师包括乡村教师需求信息的实时监测和动态发布机制,整合各地人社、教育等部门的教师招聘和进退留转信息,建立统一的数据管理、发布平台,以需求引导供给,提高供给的精准性和高效性,稳定师范生的职业预期,增强师范教育的吸引力。如果师资需求信号失真,供需调节机制失灵,人才培养资源错配,致使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证持有者供远大于求,许多师范生毕业后就业难、从教难、入编难,不仅将浪费大量的教育资源,更是对人才培养的不负责任,最终也将直接影响师范生的就业信心,通过信息传导进一步抑制优质生源报考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
其五,分类供给,强化分类评估的导向功能,引导地方高师院校提升优质师资供给能力。近200所地方高师院校是高等学校体系的一个重要门类,在办学基础、发展路径、学科专业结构、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具有自身的特点,类内有共性,类间有区别,不仅不同于地方工科、医科院校,也不同于地方综合大学,亟待通过分类评估、分类管理、分类施策,促进它们分类发展、安于其类,在自己的类别中努力办成一流,感受到办师范既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又有发展前途,“去师范”“摘帽子”不仅不能、而且不必。对于地方高师院校的政策设计原则,既要扶强扶优扶特,更要扶弱扶贫扶少,充实“新四科”(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六卓越一拔尖2.0版等建设项目内涵,在统筹规划、适度竞争的基础上,扶植办好每一所高师院校和每一个保留的师范专业点。
其六,依法供给,运用法治思维和市场思维来振兴师范教育,增强乡村优质师资供给。充分认识振兴地方高师院校的意义,把地方高师院校作为加强教师教育体系建设的战略举措来抓,把师范院校的地位和保障纳入《教师法》修订内容。师范专业相对于工科、医科等专业办学成本较低,地方高师院校又有举办教师教育的传统,教师职业具有公职人员属性,只要依据师范院校的特殊地位给予法律保障,师范专业的特殊性质给予政策支持,师范专业毕业生的特殊职业需求给予市场调节,就将吸引更多的优质生源报考师范院校,增强乡村优质师资供给。
(文中主要数据来自《中国教育统计年鉴》,或据其测算;部分数据由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同志提供,并致谢忱。)
李剑萍: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编辑:王亦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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