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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一答丨质权的设立时点如何确定?

2020年11月06日 14:22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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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质权设立的时点,不以订立质押合同为准,而是以交付质物或登记为准。这就提示我们,在设立质权时,除了需要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还要交付质物(或其权利凭证)或办理出质登记。具体来讲:以动产为标的设立质权的,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基金份额,股权,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质权 设立 时点 一问一答 丨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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