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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春:应设立交通科技专项研究
一、 交通科技的背景
近年来,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以及物联网新一代技术产业快速发展,交通领域越来越朝智能化、智慧化的大趋势变革。在此背景下,世界各国相继发布重磅政策文件,积极抢占交通科技这块新兴战略高地。
(一)国际背景
美国交通部发布《智能交通系统(ITS)战略规划2020–2025》,强调新兴科技全面创新布局,着重推动新技术在研发—实施—评估全流程示范应用,描述了美国未来五年智能交通发展的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日本国土交通省发布《国土交通白皮书2020》,重点介绍了智能卡全国通、“出行及服务(MaaS)”、先进性安全车辆(ASV)、小汽车出行诱导与自动驾驶等智慧交通技术应用的情况。欧盟发布“地平线2020”科研框架计划,以“智能交通、绿色交通、综合交通”为主题建立恢复力强、智慧互联、安全无缝的欧洲交通运输系统。
(二)国内背景
2019年9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牢牢把握交通“先行官”定位,适度超前,推动交通发展由追求速度规模向更加注重质量效益转变,由各种交通方式相对独立发展向更加注重一体化融合发展转变,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线,以促进交通运输提效能、扩功能、增动能为导向,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数字转型、智能升级,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具体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强化前沿关键科技研发。推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超级计算等新技术与交通行业深度融合。推进数据资源赋能交通发展。
加强新型载运工具研发,推进装备技术升级。加强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汽车、自动驾驶、车路协同)研发,形成自主可控完整的产业链。
打造融合高效的智慧交通基础设施。推动先进信息技术应用,促进智慧公路、智能铁路、智慧航道、智慧港口、智慧民航、智慧邮政、智慧枢纽等一批智慧化基础设施升级。
科技创新机制健全、先进完备。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机制,鼓励交通行业各类创新主体建立创新联盟,建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机制。
二、 深圳交通科技的现状与机遇
深圳市交通科技实力强劲,除了深圳交通中心以外,还集聚了华为、比亚迪、腾讯、中兴通讯、大疆创新、海梁科技、速腾聚创、金溢科技、捷顺科技等一批交通科技研发机构和科技创新企业,产业规模大、集聚性强、产业链齐备,在大数据决策、5G技术应用、人工智能、交通新基建等方面排在全国前列。同时,深圳交通基础设施先进,在全国率先实现5G独立组网全覆盖,深智城集团获批广东省唯一的5.9GHz频段车联网实验频率使用许可,这两者的先行运营促进了深圳市智能网联配套建设、推动了产业链集聚升级和培育了上下游新兴业态。
2019年11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等重大战略部署,深圳市政府印发《深圳建设交通强国城市范例行动方案》,为深圳交通科技的发展带来新机遇,为国家深度参与交通运输全球治理提供有力支撑。方案中针对交通科技做了如下几方面阐述。
抢抓新一轮产业革命发展机遇,推动交通科技研发应用。加强交通科技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推进基于5G、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智慧交通新型基础设施示范建设;加快推动高精度地图、定位导航、感知系统、智能决策控制等关键技术以及自动驾驶核心零部件技术自主研发,建成深圳智能网联交通测试示范区。
推进机制体制、政策法规创新,营造国际一流创新环境。建立健全交通技术标准体系,加强交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标准制定;建设交通法治城市范例,加大交通科技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壮大交通科技创新主体,提升国家交通运输国际影响力。建成一批交通前沿性技术国家重点研发平台和载体,推进智慧港口、智慧机场、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汽车、无人机、轨道交通等领域的交通运输国家级、省级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落户深圳,支持深圳科研机构申报国家级创新载体。
三、 深圳交通科技的短板
深圳虽拥有全国领先的交通科技研发机构和先进交通基础设施的优势,同时又有“双区”和政策文件的红利加持,但其交通科技依然存在短板,具体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科研专项亟待突破,基础研究能力不足。深圳交通科技领域缺乏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的上下游联动,“十三五”期间,科技部与广东省科技厅分别设立诸如“综合交通运输与智能交通”和“新能源汽车”的重大专项,但深圳市科创委暂时未设立交通科技重点专项,与深圳市工信局的新兴产业扶持计划(物联网、人工智能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扶持计划(5G)、制造业创新中心扶持计划(智能网联汽车制造业创新中心)以及深圳市发改委的轨道交通、道路机场港口、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交通领域重大专项难以形成产业链闭环。
科研管理亟待优化,缺乏“放管服”改革。相较于上海科改“25条”、重庆科研经费“包干制”等科研管理创新举措,深圳市科研项目经费使用采取预算制,科研经费管理体制死板,缺乏对科研活动规律的尊重,为科研人员管理工作增添负担。同时,科研人员实际贡献与收入分配未完全匹配、内部分配机制不健全,加之市场化等因素,导致科研人员创新内生动力不足,阻碍了高水平创新性成果的产生。
四、 关于创新机制的建议
为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深圳建设交通强国城市范例行动方案》,推动深圳交通科技从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三个进程全链条协同发展,助力深圳打造交通科技产业高地,有力支撑深圳建设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卓著的全球标杆城市,特提出以下两点建议。
(一)科研立项创新机制
建议设置交通类专项。解决城市综合交通运输系统存在的运行监管能力弱,多方式协同运行效率低、运输安全主动防控能力差、集成服务不足等突出问题,重点突破综合交通运输基础科学难题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开展典型应用示范。大幅增强综合交通运输协同运行和智能监管能力,全面提升综合交通运输综合化、智能化水平和服务品质。
在专项的基础上,可针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技术攻关项目设置定向委托,由行业龙头单位、知名高校、科研所等承担,保证项目实施成果顺利落地,产出最大科研价值,同时降低专项经费损失风险。
(二)科研管理创新机制
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127号)、《科技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优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发资〔2019〕45号)、《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的要求,推进科研“放管服”,建立完善以信任为前提的科研管理机制,简化科研项目申报和过程管理,赋予科研单位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使用自主权、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策权、科技成果完成人或者团队科技成果所有权,完善鼓励法人担当负责的考核激励机制,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负担,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激励科研人员潜心研究、攻坚克难。
(发言者系七届深圳市政协委员,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编辑:刘乙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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