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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淄川区政协划出委员履职“硬杠杠”
3月15日,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政协出台《委员履职量化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对政协委员履职情况实行量化动态管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评选优秀政协委员的重要依据,并优先向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推荐为下届政协委员建议人选。
《办法》规定,政协委员的履职评价按照基础分和奖励分两大类进行量化考核。基础分值为100分,包括参加政协会议、提交政协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参加政协活动四项内容。其中参加政协会议占20分,主要根据委员参加政协全会和常委会会议情况进行计分;提交政协提案占20分,对立案的提案第一提案者计10分,其余联名者各计2分,联名者最多计10分;反映社情民意信息计20分,确定每提交1条规范的社情民意信息计10分;参加政协活动计40分,请假1次扣2分,无故缺席1次扣10分。《办法》还着眼提升委员履职实效设置了奖励加分项目,主要包括会议发言、建言献策成果、参加党政部分行风评议及扶危济困、志愿服务等八项内容。
为确保《办法》落到实处,淄川区政协成立了委员履职量化考核评价领导小组,建立了机关干部联系挂包区政协委员制度,对每名委员建立履职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同时,淄川区政协每月对委员履职情况进行汇总,每半年进行排名,并根据住地政协委员平均分确定各镇、街道政协工作联络室名次,根据联系挂包委员平均分确定政协机关干部名次。(翟文天)
编辑:周佳佳
关键词:政协 委员 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