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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化改革中筑法治之基 行法治之力
——鼎和保险治理效能跑出加速度
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和保险)成立于2008年,是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控股的专业财险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职业经理人试点子企业,公司架构具有鲜明的现代特色,股东多元化,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占比78%,独立董事任提名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全部按照职业经理人制度要求由市场化选聘产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两个一以贯之”重大原则,健全“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成为鼎和保险推进国内领先、国际知名险企建设的必答题。在南方电网公司党组坚强领导下,鼎和保险走出了一条“党建+合规”的守正之道、改革促发展的创新之路,治理结构持续优化,治理效能大幅提升。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公司治理作为顶层课题,只有强化党的领导才是破题之道、康庄正道,党的领导是实现依法治理的“根”和“魂”。鼎和保险公司党委作为依法治企领导主体,坚持刚性执行党委定期学法、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制度,法律审核成为“三重一大”决策流程,依法决策纳入党委巡察、纪检监督清单,党委书记、董事长组织、推动、实践依法治理和法治工作,明确“强治理、控风险”是法律部核心职能。董事会设风险管理委员会,选聘法律专业背景人员担任独立董事,总法律顾问、合规负责人职责和聘免纳入章程并严格执行,法律部独立设置并发挥重要支撑作用,法律事务共享中心在筹备成立,法治工作集约化、专业化、体系化、数字化格局渐次形成。
二、 始终坚持制度为本
始有良法,方得善治,良好的规章制度是实现依法治理的核心要义。鼎和保险成立由党委书记、董事长任组长的规章制度和授权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系统开展公司章程、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一般制度的分类修订和简明化、体系化建设。法律团队会同各部门切实把握四条要求,即“是否全面彻底地贯彻‘两个一以贯之’的治理原则,是否及时适当地确认改革思想、巩固改革成果,是否坚持注重制度优势转变为制度效能,是否统筹兼顾促合规、控风险的要求”,在对国家法律、国资委和银保监会监管规章全面梳理、对公司23个领域845个业务事项彻底解析的基础上,修订公司章程,编制制度图谱,出台规章制度管理规定,在保障制度全覆盖的同时,制度数量下降24%,治理主体权责清单由112项增加到161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140项,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事项103项,董事会职权保留事项63项、授权37项,总经理职权事项78项。
在开展上述工作中,鼎和保险高度重视治理主体职能“分”和“融”的关系,在“两个一以贯之”原则下,把“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定位落实到各治理主体每一项具体权责事项中,具有南网特质的“制度审议”“综合审议”“一事一议”等党委前置研究讨论方式载入章程,党委会、董事会、董事长专题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全面出台并动态完善,同步制定经理层向董事会和董事长定期报告的工作制度、“三对标三打通”的职业经理人履职保障制度、治理主体决策议题沟通制度等,党委全面领导,治理主体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格局全面深化巩固。
三、 始终致力于能力提升
一是实施以“百名法律专员、百题法律研究、百起指导案件、百份标准合同、百件示范审核、百项风险梳理、百场培训交流、百优法律顾问创评”为内容的“法治能力800+提升计划”,为公司依法治理、依法管理打造人才高地,夯实能力平台。
二是深化合同、案件、合规、风险交易领域数字化建设,运用大数据实现法律、合规、欺诈风险的在线识别、分析、评估和防控。
三是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机制,针对董事监事高管开展专项制度培训和考评,实现各级干部述职述法制度化、常态化,引领企业在法治化轨道上推进工作。
2021年,鼎和保险在5+1+1系列改革中笃行,现代企业制度全面构建,治理效能加速提升,保费规模和效益指标跑赢行业增速,诉讼维权和反欺诈双双破亿,斩获“中国保险公司综合竞争力十佳”“深圳行业领袖企业100强”“深圳市金融创新奖”,法人机构经营评价、服务评价、分类监管评价三项A类,坚实的制度优势和良好的治理效能促进了公司成功引战,单笔股权性融资创南方电网公司成立以来最高纪录,鼎和保险改革、发展、治理迈入崭新阶段。
(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 高春生)
编辑: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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