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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事调解年度报告(2022-2023)》发布
系我国首份体系化阐释中国商事调解发展情况的全面型报告
人民政协网1月8日电 (记者 司晋丽)《中国商事调解年度报告(2022-2023)》(以下简称《报告》)于1月5日发布。《报告》从中国商事调解事业发展大局出发,既系统梳理了相关顶层设计,又分析总结了地方实践经验,既简要回顾了中国商事调解的历史发展演变,又聚焦于2022-2023年最新年度进展,既“把脉问诊”,分析了当下商事调解面临的六大关键问题与挑战,又“开方抓药”,对商事调解未来发展路径提出了六方面建设性意见,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参考价值。
据中国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主任、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执行副主席蔡晨风介绍,《报告》有三大亮点。
首先,这是我国第一份体系化阐释中国商事调解发展情况的全面型报告。《报告》评审专家认为“该报告涉及商事调解法律规范梳理、商事调解实践状况调研、商事调解重要理论问题研究,精准呈现了中国商事调解的发展全貌,形成了体系化的中国商事调解年度报告编写结构”。
其次,这是一份实践化导向与学理化阐释紧密结合的研究型报告。《报告》坚持问题导向,发现问题、回应问题,始终坚持学理化阐释、学术化表达,充分展现了学理深度和学术厚度,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践价值。
第三,这是一份数据详实、素材扎实的参考型报告。《报告》剖析了国际商事调解的典型案例,对全国商事调解的发展现状进行了精准统计与深入分析;系统梳理了粤港澳大湾区、香港特别行政区、上海等地的商事调解创新举措,总结提炼了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启示,为我国其他地区推动商事调解发展提供了操作性强的发展思路;报告还回应了备受关注的商事调解立法问题,围绕商事调解立法的基本范畴、模式选择、结构设计、内容安排做了全面分析,并提出了具体路径和方案,为改革决策者、实践探索者和理论研究者提供较为扎实的实证素材和行业信息。
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蒋惠岭告诉记者,《报告》对于进一步推进我国商事调解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五方面意见建议。
第一,加强商事调解顶层设计。积极推动将商事调解立法纳入我国立法规划,推动制定完善商事调解相关法律和规范,对商事调解机构的法律性质、调解机构设立条件、从业人员资格、调解员资质、可调解案件范围、调解规则、风险责任、机构保证金等事项作出权威规范或指引,以法律手段引导商事调解行业健康发展。
第二,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商事调解组织。积极发展和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国际商事调解组织,打造国际商事调解的“中国品牌”。在司法政策层面进一步加大对国际商事调解组织发展的支持力度,帮助其摆脱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政策障碍和制度约束。推动商事调解组织朝着“市场化”“国际化”,特别是市场化的方向发展,提升调解组织的自治性与竞争力;重点培育若干个资质较好的国际商事调解组织,为其提供更多政策与法律支持,帮助其“走向世界”。
第三,打造国际化专业化高素质的商事调解员队伍。提高商事调解人才培养质量,吸纳退休法官作为专业调解员,整合专家学者、调解工作者、律师、仲裁员等现有人才资源,共同搭建专业调解员队伍。推动有关院校、研究机构以及实务部门加强对法律、经贸、外语等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和实践锻炼,建立以实践为导向的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大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的高素质调解员队伍。
第四,推动商事调解国际化交流合作。重视与其他国家和地区调解方面的法治交流合作,构建多层次政府间国际商事调解交流机制,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民间组织和机构力量,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推动互认调解员,强化调解案件的国际合作,支持国内商事调解组织积极参与国际商事调解规则制定和国际商事调解活动,建立国际商事纠纷联合调解机制,为国际商事争端多元化解机制的构建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第五,大力宣传商事调解理念和文化。提升社会对商事调解的认知,积极倡导“有商事纠纷,找商事调解”,鼓励纠纷主体将解决问题作为目标,引导企业将“调解优先”写入合同的纠纷解决条款中。组织开展各类调解宣传活动,将调解服务下沉至企业行业中,扩大和谐解纷共识。
编辑: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