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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添一抹“北疆绿”——自治区政协“加强矿山治理修复,探索支持第三方治理模式”对口协商会侧记

2024年07月26日 17:34 | 作者:梅莉亚 | 来源:自治区政协宣教中心 分享到: 

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党的十八大以来,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先后被写入国家“十三五”“十四五”规划纲要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提出“加强矿区治理修复”,为我区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提供了政策保障与支持。

内蒙古是矿产资源大区,是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如何在经济发展中保护生态环境,持续推进矿区地质环境修复治理,是内蒙古要做好的一道“必答题”。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扎实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自治区政协将“加强矿山治理修复,探索支持第三方治理模式”纳入《自治区2024年度政协协商计划》,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其其格带领部分政协委员、智库专家先后到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地质调查研究院等部门和鄂尔多斯市、乌海市进行专题调研,实地走访查看各地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深入了解矿山治理修复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并赴甘肃省学习矿山生态修复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做了大量务实高效的前期工作。

助力在关键处,建言在需要时。7月19日,自治区政协召开“加强矿山治理修复,探索支持第三方治理模式”对口协商会,部分自治区政协委员、智库专家、相关部门负责人立足党政所需,结合政协所能集思广益,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矿山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建言献策。

“生产矿山治理方面,初步建立生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数据库,2023年全区生产矿山完成治理面积252.6平方公里,修订《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压实企业治理主体责任,督促采矿权人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边开采、边治理、边复垦’和‘停产不停治’的原则开展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履行相关义务。历史遗留矿山治理方面,有序实施自治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三年行动计划,2023年完成历史遗留矿山治理面积46.13平方公里,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024年自治区共安排48个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其中续建18个,新建30个,正在加快推进实施……”措施具体,数据翔实,通过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副厅长张颖达对我区矿山治理修复有关情况的介绍,我区矿山治理修复成效一目了然。

“矿山生态修复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以新发展理念为统领,坚持因地制宜修复理念、仿自然修复理念、边开采边修复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沙的协调兼容和自我调解,更加注重源头控制和过程治理,走科学化治理之路。”自治区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李艳茹对调研报告进行说明时指出,我区矿山治理修复在“规划、标准、资金、监管”等方面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如何深入推行第三方治理?如何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与会人员纷纷支招。

“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明确激励政策,吸引社会投入,探索推行市场化运作、科学化治理的矿山生态修复模式,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加快推进矿山生态修复。”自治区政协常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二级巡视员姜飞月建议通过财税支持、金融支持、明确产权与收益分配的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矿山治理修复。

自治区政协委员、内蒙古碳中和产业协会会长郝振宇认为,要加大对中央财政资金项目的申报力度,拓宽融资渠道,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让第三方甚至第四方都能在生态修复环节中盈利才可持续。

自治区地质调查研究院副院长石建军认为,在社会资本参与废弃矿山治理实施过程中,由于配套的制度、机制还不够完善,导致生态修复所产生的剩余矿产资源处置难、废弃工矿建设用地利用难,从而影响了社会资本进入的积极性。因此需要进一步创新机制,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

生态修复,关乎民生,合乎民意。

乌海市把矿山生态环境建设当作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内的重要工作,更是作为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具体实践。“《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中提出‘加强呼包鄂、乌海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要求,建议自治区因地制宜出台政策措施。” 乌海市政协副主席王贤纲说。

“重点推进黄河流域、赤峰市、锡林郭勒盟等区域矿山生态修复,实行边开采边治理,坚决遏制问题增量、削减存量,鼓励矿产资源集中开采区联排连治,提高治理成效……”自治区政协智库专家、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原一级巡视员张树礼建议统筹协调矿山开发利用与保护修复。

“全面加强矿山环境监督执法,强化对矿山排放废气、废水、废渣及扬尘等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管理,以及对矸石、渣土等固体废物污染的监督管理,压实矿山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促进矿山‘三废’减量化、资源化利用。”作为监管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然处处长石闻华建议从监管方面加大力度。

“如何防止出现新的遗留矿山?”“如何科学提取使用监管矿山修复基金?”……互动协商环节,委员们不断抛出问题,相关部门负责人一一精准回应。

“牢记‘国之大者’,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是我们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需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职能作用,履好职、尽好责,为自治区矿山治理修复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其其格说,要引导社会各方面深刻认识矿山治理修复、绿色矿山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上来,凝聚广泛共识,共同书写好内蒙古矿山治理修复这张“生态答卷”。

编辑: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