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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要靠政策落地、市场落实、人才工作落细
人民政协网北京1月10日电 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迫切要求,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事关亿万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到2029年,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建成,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增强,扩容提质增效取得明显进展,基本养老服务供给不断优化;到2035年,养老服务网络更加健全,服务供给与需求更加协调适配,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服务体系成熟定型。
随着中国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健康养老需求将进一步扩容。相关统计显示,北京市常住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共有494.8万人,占常住人口的22.6%,按现有人口结构推算,预计到“十五五”初期,常住老年人口比例将超过25%;到“十六五”初期,这一比例将超过30%,进入重度老龄化社会。
对此,长期关注我国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毕马威亚太区及
陶匡淳表示,值得关注的是,相当一部分老年人医疗需求尚未得到特殊关照,医养结合多停留在义诊、陪诊、健康档案等基础层面,有待建立从急救到照护的多层次保障体系。例如,当前北京共有养老护理人员约4.2万人,其中养老机构内护理员约1.1
与此同时,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和优质供给不匹配的矛盾也逐渐突出。针对老年群体的生活用品、健康消费品相对短缺,公共环境的无障碍设施有待完善,在居家适老化环境改造上仍存提升空间。
要解决上述问题,陶匡淳认为可以通过简化审评审批手续、促进政策建议向实施举措转化、新增互联网医疗上门服务等医养相关项目、扩大医联体建设范围,将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纳入医联体转诊和慢病管理范围等方式,推动政策落地。
同时,培育品牌化居家养老服务经营
另外,要加强相关人才培养力度。 比如:重点培养老年科医生、全科医生、康复治疗师、护士、护理员、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补足人数缺口;建立老年人照护标准流程,并对人员进行岗前标准化的培训和考核;向家庭照护人员开展培训,减轻全职护理人员负担。(崔吕萍)
编辑:位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