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医保基金监管体系亟待完善,监管力量亟待加强。建议:一、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明确基金监管组织体系构建。二、压实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医药机构自律管理,引导支持其在制定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规范执业行为等方面发挥作用。强化定点医药机构落实自我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治理违法违规行为。三、全面拓展社会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健全激励机制,提高社会监督员履职积极性。
编辑:薛海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