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发展县域经济、推进县域体制机制改革作出系列重要部署。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议:
一、 统筹好经济与社会之间的职能职责改革,树立大抓县域经济的鲜明导向。通过权责体制改革,强化县域的经济职能和社会的自我管理功能,把经济发展活力作为县域发展的核心评价指标。
二、 统筹好上层与基层之间的财税体制改革,构建有利于增强县域发展动力的财税体制。清晰界定各级财政事权,确保各级政府的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形成权责一致、激励相容的财政体制。完善中央到县级的税收收入划分,优化共享税分享比例,推动财税分成向县域倾斜,提升地方抓财源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建立转移支付激励机制,健全科学合理的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三、 统筹好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协调互促改革,更好激发县域市场活力。坚持以政府投资带动社会投资,对县域重点行业或项目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建设。坚持以稳定政策稳定市场预期,克服国有企业、政府平台公司直接向竞争性领域延伸的冲动,给民营经济主体更充足的发展空间。
四、 统筹好约束与激励之间的相容适配改革,充分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创造力和动力。营造信任包容县乡干部的环境,健全正向激励机制,优化容错纠错、尽职免责机制,在底线清单之外,多包容“砸碗多”的“勤快媳妇”,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充分发挥基层干部敢想、敢闯、敢干、敢试、敢为天下先的开拓进取精神,激发出县域经济发展的无限创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