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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制度刚性守护劳动者权利边界
——专访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原主任吕国泉
在数字经济重塑劳动关系的当下,劳动者权利保护面临新挑战。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原主任吕国泉长期深耕劳动关系研究,在2024年提交“离线休息权入法”提案后,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再次聚焦工时制度改革、新就业形态权益保障等议题。近日,人民政协报记者专访吕国泉委员,围绕劳动者权利保护的热点问题展开深入对话。
吕国泉委员(左)在中国一汽调研
破局“隐形加班”:保障劳动者离线休息权
记者:您在2024年提交的“离线休息权入法”提案引发广泛关注,能讲讲这背后的故事吗?目前进展如何?
吕国泉:离线休息权指劳动者在法定或约定工作时间之外,拒绝通过数字工具进行工作联络或处理工作事宜的权利。2024年全国两会前,我与工人日报记者交流,对“离线休息权”这一话题产生共鸣,在调研基础上提交了《关于保障劳动者离线休息权的提案》,认为这是数字时代劳动形态变化中维护劳动者休息权、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举措,建议在劳动法立法层面引入离线休息权,对线上加班和工时补偿作出明确界定,加大监管力度,引导用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劳动者身心健康。
提案内容经报道后,很快上了热搜,反响之热烈始料未及。几十家媒体争相采访报道,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单位领导和同事、多年不见同学、老家打工亲戚、素不相识网友纷纷发来微信短信或通过留言等方式表达关注和支持,手机几乎被打爆,一些朋友戏称为“被网红”。连全国政协将此提案立案也成了网友关注的热点,3天内达到了上千万人次阅读量。有好几个记者告诉我,很少见到一个话题引发反应如此广泛集中,而且几乎是一边倒点赞且无差评。这对于有6年政协委员经历的我来说,确实是大出所料。
大家之所以关注这一话题,正如媒体报道的,劳动者“离线休息权”提案首次进入“两会时间”,击中了许多劳动者的痛点、社会的热点和网络时代的难点。网络时代数字信息技术提供了灵活的工作方式,但也模糊了工作与生活的“边界”,让隐形加班日益常态化,“时刻在线”让劳动者为“群”所困,身心健康受到影响。
职场人苦离线休息权没有保障久矣,几成“社会公害”和隐秘角落。我本身工作岗位决定了作为离线休息权“受害人”,往往又是他人离线休息权“加害人”,这种双重身份使我有着更深的体验,有资格也有义务反映出来。有的网友评为“良心”提案,认为接地气,有共鸣。虽属溢美之词,但也说明了对这一问题关切程度之深。
实际上,国家有关部门对这一问题一直高度关注。2023年5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结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中,认定劳动者长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以外通过微信等工作属于加班。这一案例已入选全国法院参考案例库。2024年1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将下班后利用微信付出实质性劳动认定为加班。2024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把“付出实质性劳动”和“明显占用时间”作为线上“隐形加班”认定标准。我的提案承办方给予了积极回应。工人日报开设了“8小时之外,我能离线吗?”专栏持续关注。
2024年8月,澳大利亚通过一项赋予公司员工“断联权”法律,让他们有权在工作时间外不用处理工作信息,给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他山之石。当然,保障离线休息权是一个逐步过程,现阶段还面临一些难题,但只要有关各方达成共识,就一定能找到解决的办法。
一些职工朋友、媒体记者也一直在跟踪了解这一提案的反馈、落实情况,目前相关部门正就立法路径展开调研。
这件提案从提出到落实的过程令我十分感慨,我只是做了一个总工会界别政协委员、一个工会工作者分内之事,履行了本职工作,却得到大量的关注与支持。这更加坚定了我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的要求履行好委员职责的信心和决心。
记者:您认为如何平衡劳动者休息权与企业管理需求?
吕国泉:关键在于“边界清晰化”。一方面,需通过立法明确离线休息权的法律属性,例如法国《劳动法典》将“离线权”写入法律,要求企业确定员工可断开工作联络的具体时段。另一方面,鼓励企业优化管理流程,如美的、海尔等企业推行“18点强制下班”制度,大疆实行“21点熄灯”政策,通过技术手段减少非必要工作干扰。
目前我国在司法实践中已形成“工作实质性”认定标准。这种“立法﹢司法”的双轨制,既借鉴了国际经验,又结合了中国国情。
破局休假难:从弹性工时到“休假储蓄”
记者:您在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提出“明确双休制为基准,周均工时不超过44小时”的建议,背后有何考量?
吕国泉:双休制实施近30年,但服务业、互联网、制造业仍普遍存在单休或“大小周”现象。根据全国总工会调研,约57%的职工未享受到足额带薪年假,部分行业周均工时超50小时。这不仅损害劳动者健康,也抑制消费潜能释放。
我们建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将双休制确立为法定基准,允许特殊行业申请弹性工时,但周均工时不得突破44小时。同时,统一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的工时标准,解决“体制内外”执行差异。例如,山西省总工会推动煤矿企业将井下作业工时从“三班倒”调整为“四班三运转”,既保障休息权,又提升生产安全。
记者:如何破解带薪休假执行难问题?
吕国泉:双休制自1995年实施以来,已从“奢侈品”变为“必需品”。“制度刚性”与“执行弹性”的矛盾,亟待通过立法和技术手段解决。
首先,建立全国劳动权益区块链平台,实时监控企业休假执行情况,对违规企业实施信用惩戒。其次,探索“休假储蓄”模式,允许职工将未休假天数转换为弹性假期或消费券,既缓解企业用工压力,又激活消费市场。例如,河南省推行“错峰休假指南”,引导职工分段休假,2024年全省旅游消费同比增长18%。
破局“算法牢笼”: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
记者:平台经济下,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群体面临“算法管理”“超时罚款”等问题,工会如何破局?
吕国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需“三管齐下”。一是推动平台企业建会,目前全国已建平台企业工会2.1万家,覆盖劳动者超800万人。二是规范算法规则,如江苏省总工会与外卖平台协商设定“连续接单4小时强制休息”机制,降低疲劳作业风险。三是开展集体协商,2024年全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签订集体合同1.2万份,覆盖劳动报酬、休息时间等核心权益。
记者:您曾提到“国际劳工组织肯定中国经验”,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吕国泉:中国在新业态权益保障上的创新得到国际认可。例如,针对网约车司机的“平台﹢工会”协商机制、外卖骑手的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以及“工会驿站”提供的休息、医疗等服务,形成了可复制的“中国方案”。国际劳工组织报告指出,中国通过立法、协商、服务“三位一体”模式,有效平衡了平台发展与劳动者权益。
我国在司法实践方面也有许多亮点。如最高法发布的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指导性案例明确,即使平台企业与劳动者签订承揽协议,只要存在“支配性劳动管理”,仍应认定劳动关系。例如,某外卖骑手虽与平台签订合作协议,但因接受考勤管理和工资发放,最终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工会服务:从“被动响应”到“主动干预”
记者:全国总工会提出的“数智化建设工程”如何提升维权效能?
吕国泉:全国总工会建设运行的“职工之家”App,整合法律咨询、就业服务、技能培训等功能。例如,安徽省总工会通过该平台实现2706项服务“指尖办”,覆盖职工800万人次;南京市工人文化宫打造“宁工享”平台,实时监控场馆人流,优化服务资源配置,2024年运营收入增长15%。
在劳动争议处理方面,“法院﹢工会”多元解纷机制成效显著。2024年,山东省法院通过该机制调解劳动争议案件3.6万件,诉前化解率达51.08%。未来,工会将探索推广“劳动权益区块链”,实现争议在线调解、仲裁、诉讼全流程数字化。
在技术创新与服务升级方面,如恩施州总工会引入AI技术,通过“DeepSeek”平台实现智能文档处理和数据分析自动化;日照市总工会打造“齐鲁工惠”App,提供在线法律咨询和技能培训,覆盖职工800万人次。这些创新使工会服务从“被动响应”转向“主动干预”。
未来可期:构建劳动者权利保护的“四梁八柱”
记者:您对劳动者权利保护的未来有何期待?
吕国泉:需构建“制度、组织、服务、文化”四位一体的保障体系。制度层面,推动劳动法修订,将离线休息权、弹性工时等纳入法律框架;组织层面,扩大工会覆盖面,特别是新就业形态和小微企业;服务层面,深化数智化建设,实现维权服务“一网通办”;文化层面,弘扬尊重劳动、崇尚休息的社会风尚,破除“加班文化”“过劳美学”。
记者:如何看待人工智能对就业市场的冲击?
吕国泉:技术变革既带来挑战,也催生新机遇。我们建议制定“AI﹢就业”政策,一方面通过技能培训帮助劳动者转型,如河南省计划3年开展人工智能培训15万人次;另一方面,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对受冲击群体提供再就业支持。同时,推动将劳动者权益保障纳入检察公益诉讼,强化法律刚性约束。
■ 记者手记
从“离线休息权”到“双休基准化”,从新就业形态权益保障到数智化服务创新,吕国泉委员的提案与实践始终紧扣劳动者权利保护的时代命题。正如他所言:“劳动者权益保护永远在路上,我们既要解决‘996’‘隐形加班’等显性问题,也要防范算法歧视、年龄门槛等隐性风险,让每一位劳动者都能体面劳动、舒心工作、全面发展。”这不仅是全国总工会的使命,更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记者 高志民)
编辑:钱子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