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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高温”中的权益

​——从争议到公正的工伤认定之路

2025年05月08日 09:16  |  作者:高志民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分享到: 

2018年7月,四川某工地发生一起悲剧:工人罗某某在高温作业后突发热射病,经抢救无效身亡。其妻邹某某申请工伤认定遭拒,历经六年维权长跑,最终在检察机关介入下迎来转机——2024年5月,社保部门依法拨付75.6万元工伤待遇,这起典型案例(检例第236号)也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为高温作业劳动者权益保护提供了重要参考。

工伤认定引发争议

罗某某是某建设工程公司的支模工人。2018年7月19日,四川持续高温,他在户外工地劳作一天后,收工前突然晕倒,经诊断患热射病等病症,6天后不幸离世。其妻邹某某于当年10月向市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却因“未提交职业病诊断证明”被驳回。

邹某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曾判决撤销不予认定决定,但二审法院以“无证据证明职业病”为由改判,省高院再审申请亦被驳回。至此,长达五年的诉讼之路陷入僵局:用人单位未提供职业史材料,当地又无热射病诊断资质机构,邹某某连职业病鉴定的“门槛”都难以跨越。

从调查取证到抗诉维权

2023年2月,邹某某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案件迎来转折。市县两级检察院联合介入,通过三大关键行动推动案件突破:

一是专业调查还原事实。查阅医学资料确认“热射病属于职业性中暑”,属法定职业病;走访工友、调取工地考勤记录,锁定罗某某连续高温作业事实。

二是跨部门协作打通鉴定堵点。针对本地无诊断资质问题,检察机关协调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特事特办,同时主动调查罗某某职业史、事发当天气象数据等,向医院出具情况说明,解决“无职业史证明”难题。2022年4月,医院正式出具职业病诊断书,认定热射病为职业性疾病。

三是依法抗诉推动再审纠错。2023年11月,省检察院以“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向省高院提出抗诉。再审期间,检法联合走访人社部门、鉴定机构和用人单位,促成行政争议实质化解:2024年4月庭审中,市人社局当场表态重启工伤认定程序,邹某某撤回再审请求。一个月后,工伤认定决定书正式生效,社保部门同步完成待遇拨付。

织密劳动者权益保护网

检察机关的努力并未止步于此。针对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机构覆盖面较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防治意识不强、职业病诊断和工伤认定程序复杂等诸多问题,省人民检察院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积极作为,向相关行政主管机关提出工作建议,并且邀请卫健部门、人社部门和行业专家等召开劳动者权益保障座谈会,共同研究健全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畅通职业病诊断和工伤认定流程、加强职业病宣传和教育,齐心协力推动完善职业病防治管理体系,为更多劳动者的权益筑牢保护屏障。

最高检在案例解读中明确:职工因高温作业患热射病,经诊断为职业病的应认定工伤;若因程序限制无法获取诊断证明,检察机关可依职权调查取证、协调鉴定,为劳动者打通“最后一公里”障碍。这一规则不仅明确了“职业性中暑”的工伤认定标准,更确立了检察机关在行政争议化解中的主动作为路径。

这起历时六年的维权案,折射出高温作业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复杂性。专家指出,这起案例彰显了检察机关在行政生效裁判监督中的关键作用,也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重要借鉴。(记者 高志民

编辑:钱子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