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网5月9日电 5月7日,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民营经济促进法》座谈会在京举办。此次会议旨在学习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发挥其对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积极影响。与会嘉宾一致认为,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对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市场信心具有深远意义。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不仅是对民营经济地位的法定确认,更是国家以最高立法形式为民营企业注入的‘强心剂’。”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副会长,万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尚吉永认为,该法律具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制度性突破,二是权益保障升级,三是发展环境重构。为进一步将该法律落到实处,尚吉永建议,一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确保企业应知尽知;二是加快细化配套措施,增强政策可操作性;三是强化监督考核机制,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在人工智能和第四次工业革命大潮兴起的当下,民营企业自主决策、自我激励的良好优势,与全球市场经济兼容性、时代历史发展机遇相碰撞。在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常务理事、万博新经济研究院院长滕泰看来,《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和实施恰逢其时。“针对当前民营经济发展中的痛点、堵点和热点问题,《民营经济促进法》都给予了回应,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并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条款,成为民营经济捍卫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也为有关部门制定民营经济相关政策,从事司法行政活动提供了基本遵循。”滕泰还呼吁,应尽快启动《实施细则》的起草制定,将法律条文转化为可感知的营商环境优化。
“这部汇聚12.8万条民企建议的立法工程,开创了多个法治实践先河。”据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常务理事、振兴国际智库理事长李志起解读,《民营经济促进法》承载着改革开放历史经验,不仅为民营经济注入制度性动能,更向世界彰显中国以法治稳定市场预期、以改革激发市场活力的坚定决心。在超过12.8万条立法建议中,民营企业家的核心诉求已转化为法律条文,形成“民有所呼、法有所应”的良性互动。
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刘峰认为,民营经济促进法制度刚性与执法温度并重,破解“跨域执法”困局。首创企业家权益保护专章,筑牢人身财产“防火墙”。细化涉案财物处置规范,划出财产权“安全线”。是国家对民营经济“自己人”定位的庄严承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实施,必将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激发民营经济创新活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劲的动力。
针对法律实施的关键环节,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军建议,相关配套实施细则应进一步细化相关条款:在金融融资层面,调高民营企业贷款在银行贷款总额中的占比;在债务清欠层面,应在债务登记机制基础上,对各地实施更为透明的债务清欠进度表;在入企行政执法管理层面,应考虑创制入企行政执法许可令制度等。因属针对具体问题场景的实施细则,这类立法也可由相关部门积累经验和信息,陆续制定出台。
本次座谈会由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会长李兆前主持。与会人员共同表示,随着《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深入实施,我国民营经济将迎来法治化、便利化的发展新生态,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注入更强劲的活力。(闫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