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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网评丨为快乐买单,也需理性思考
欣赏一场可以去除“班味”的治愈系烟火秀;买一盆可以释放负面情绪的“放青松”盆栽;抽一盒可以收获惊喜瞬间的“泡泡玛特”盲盒……这些看似实用性不强,却满载情绪价值的消费选择,在刚刚过去的“五一”假期异军突起,成为消费市场焦点。
情绪消费为何能火爆出圈?年轻人为何甘愿为“感觉”慷慨解囊?这一现象与消费结构优化升级紧密关联。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居民消费需求正从基本物质满足转向追求精神满足,尤其是成长于中国经济高速发展时期的年轻一代,基础物质需求已相对饱和,当他们成为消费的中坚力量时,更注重商品带来的情绪价值。
然而,“情绪经济”火爆的背后,也暴露出诸多问题。
由于情绪价值缺乏明确量化标准,难以精准衡量。部分商家在生产情绪消费品时,存在粗制滥造、生产信息缺失、窃取用户隐私等现象。部分商家还利用消费者的猎奇心态与焦虑情绪,炒作概念、制造噱头,刻意放大消费者的焦虑情绪,诱导非理性消费行为,更有突破法律与道德底线,提供低俗、违规甚至违法的服务。对消费者而言,长期依赖情绪消费填补心理需求,不仅会削弱自身心理承受能力,还易陷入成瘾性消费的恶性循环,戒断此类消费后,往往会产生更强烈的空虚感。
在笔者看来,推动“情绪经济”行稳致远,需要多方协同发力。商家既要看到情绪消费的市场潜力,更应守住底线,避免以情绪价值为噱头过度营销。提升产品品质和服务方能赢得消费者信任,单纯依靠造势引流、收割短期流量往往适得其反。
消费者自身也应保持理性,适时开启“防沉迷”模式,保持自己在认知与情感上的主观判断力,避免被情绪营销裹挟,在为快乐买单的同时保持理性思考。
职能部门要主动作为,一方面要因势利导,充分释放情绪消费的潜力,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另一方面,要加强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引导理性消费。同时还要加强对消费者在消费行为中的人格尊严、情感寄托等精神利益的保护。
情绪消费不应是一时冲动的狂欢,而应在理性与感性之间找到平衡。商家坚守底线、消费者保持理性、职能部门强化监管,让情感价值与品质保障同频共振,或许才是情绪消费健康发展的长久之道。
(本报融媒体记者 李律杉)
编辑:李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