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要闻 资讯 法治时评 法治人物 法律速递 盈科说法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首页>法治>资讯

市场监管“新模式”:刚柔并济里藏着民生温度与法治力度

2025年05月09日 13:52  |  作者:高志民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这一新执法模式让市场监管的舞台,上演了一场场服务与执法“共舞”的精彩好戏。记者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了解到,随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牢固树立监管为民理念 推行服务型执法的指导意见》,服务型执法新模式如春风般吹遍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各地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日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推出3起极具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展示新执法模式的独特魅力。

杭州热电企业案:容错与规范并举的暖心执法

在杭州,热电企业的故事里写满了服务型执法的温度与尺度。按照相关规定,环保部门会把热电企业的排放监测结果传递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后者据此对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热电企业采取没收环保电价的行政处罚手段。就在2024年,杭州市市场监管局接到市生态环境局的来函抄告后,迅速对11家热电企业展开立案调查。

一查发现这些企业存在超标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还收取环保电价款的情况,明显不符合环保电价政策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规定,构成了不执行政府定价的违法行为。然而,深入调查后,真相浮出水面:燃煤热电企业的超比例排放,大多是被发电机组启动、设施退出、机组负荷不稳定等客观因素 “拖了后腿”,虽有超排放的事实,但企业并无主观过错。而且,企业还积极完成了环保设施设备技术改造,也通过了生态环境部门的竣工验收,只是受发电机组那些启停、检修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实在难以保证全年排放指标百分百达标。

于是,杭州市市场监管局秉持公正与灵活,依据相关法规,决定对这11家企业不予行政处罚,不过,为了满足环保考核要求,把企业合计多收的4.17万元环保电价款予以收缴。

这一案例的意义像是一座桥梁,连接着严格执法与企业发展,实现了从 “管制导向” 向 “服务导向” 的华丽转身。在办理过程中,执法人员认真调查、深入走访,不仅揪出了违法事实,更是挖出了违法背后的缘由,排除了企业的主观故意,让执法有了温度。这一举措避免了企业因行政处罚而陷入信用受损、融资困难等泥潭,让企业能够甩开膀子,把更多的精力和资金投入到生产经营与环保技术升级之中,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更值得一提的是,针对发电企业多收环保电价款项上缴难这个老大难问题,通过收缴款项明确了上缴渠道,一下子就解开了长期困扰企业和相关部门的 “疙瘩”,保障了财政资金的规范收支,还为类似问题的处理提供了 “金点子” 。

青岛超市过期食品案:有“温度”的执法帮扶

在山东青岛的市北区,青岛十八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青岛中海寰宇店的一场“小风波”,也彰显出服务型执法的别样风采。

2024年12月31日,市北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这家超市在售卖过期黑糯米。执法人员火速赶到现场检查,果不其然,发现货架上的5包黑糯米已经超过保质期1 天,这显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规定,涉案货值 160.5元,违法所得83.7元。

不过,事情很快出现了转机。经过核查,这家超市之前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发现问题后也及时对售出的过期食品发出了召回通知,而且是初次违法,能如实说明供货来源,违法货值金额没超过500元,也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还自行改正符合免罚条件规定。于是,在2025年3月,市北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规,决定对其不予行政处罚。

但执法部门没有满足于常规的 “事后回访”,而是根据超市这个经营主体的特点,量身定制了一系列帮扶措施,把 “民生温度” 与 “安全底线” 紧紧地握在了一起。通过案件回访,给超市进行了 “健康体检式” 执法检查,接着开展 “过期食品防控制度”专题培训,还专门设立了“食品安全指导员”,指导超市完善电子化进货台账动态管理,规范从“采购记录—临期预警—下架处置”的全流程标准化操作,甚至配套开发了“门店临期预警 APP”,实现智能提醒,让超市能更好地把控食品保质期。不仅如此,还疏堵结合,引导超市设立“临期食品折扣专柜”,通过“阶梯折扣+消费提示”既帮超市安全快速地处理了临期食品,降低了损耗成本,又满足了市民追求品质消费的需求。

温州粮油企业案:刚柔并济守护 “舌尖安全”

温州的粮油市场,也曾上演过一场关乎服务型执法的精彩大戏。

2024 年初,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管局在对温州市佳圆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了猫腻——该公司涉嫌翻包大米。随着调查的深入发现:从2023年起,这家公司在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和商标授权的情况下,竟敢擅自把其他品牌大米拆包分装,重新标注生产日期,妄图以低价米、陈米冒充高价新米销售。截至案发,累计违法生产的大米多达72.5万公斤,涉案金额高达457万元。无独有偶,同年3月28日,龙湾局在对温州润诚粮油贸易有限公司检查时,也发现其存在翻包、篡改大米生产日期的违法行为,仅“五米常香”一款产品,委托印制的包装袋就达16.6万条,折算大米145.08万公斤,涉案金额更是高达868万元。这两家公司因为违法经营额太过巨大,已经达到了刑事追诉标准,所以依法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024年5月27日,温州市局发起的大米行业专项整治集群行动中,又发现5家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违法行为,在对它们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等不同处罚;发现另有2家企业只是存在标签瑕疵问题,违法情节比较轻微,于是依法对它们作出责令改正、免予处罚的决定。

这一案例充分展现了服务型执法的刚柔并济之道。对于损害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从严处罚。通过刚性执法,像一把利剑斩断了大米行业“翻包改期”这个隐蔽性强、危害面广的灰色产业链;又通过召开行业警示会柔性服务,给企业送上分装操作规范示和风险提示清单,帮助经营主体清楚地知晓法律底线在哪里。同时,建立“线上答疑+实地指导”服务机制,助力小微企业完善原料溯源、过程记录等内控制度,从源头把违法风险降下来。根据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实施差异化处置,对轻微违法的企业责令改正免罚,督促其限期整改;对那些非主观故意提供加工服务的主体,结合整改情况减轻处罚;对使用有机溶剂篡改日期这类高风险行为,则是从严查处,真正做到了保障民生需求,守护大家 “舌尖上的安全”。

这3起典型案例,诠释了服务型执法如何在原则与灵活之间找到平衡,如何在保障市场秩序的同时呵护企业发展、守护民生福祉,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书写了可借鉴、可复制的精彩答卷。(记者 高志民

编辑:钱子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