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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十年政协委员生涯
本文作者(左二)与文友袁行霈(右二,第八、九届全国政协常委)、汪东林(右一,第八、九届全国政协委员)在一起。
2004年本文作者随中国作协代表团访法合影,左一莫言、右二阿来、右一陈崎嵘。
2006年参加全国政协大运河申遗考察时,在淮安与著名京剧表演艺术家宋长荣先生合影。
二○○六年参加全国政协大运河申遗考察时,在瓜洲古渡留影。
从1998年3月至2008年3月,我连续成为第九、十届全国政协委员。政协委员不是职务,不是待遇;实话说,也并不是所有人都认为这是一种荣誉。但应该承认,政协的会议和活动为担任委员的人们搭建了一个“平台”,使他们能够发表超乎专业领域之外的言论,在公共领域产生一定的影响。
围绕“鲁迅”写提案
1998年1月的一天,时任全国政协文史出版社副总编吕长赋来电话,祝贺我成为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我问他怎么知道的,他说名单已经见报。
接着电话铃声又响起,我接到鲁迅先生公子周海婴同样的电话,他说消息十分可靠。我随即打电话询问时任鲁迅博物馆副馆长贾学平说不知道此事;再问时任国家文物局副局长马自树,他也说不知道。但没过几天,我接到通知,要我填写表格,洗印照片,我这才相信这件事情是的的确确发生了。
不久读到原文化部的机关报《中国文化报》,才知道原文化部系统此次共有21名委员,其中有原文化部部长刘忠德、副部长陈昌本,艺术院校教授金铁林、潘公凯、陈钢、肖峰,演员于魁智、吴雁泽、刘秀荣、杨春霞、刘秉义、鲍国安、冯英、李羚等。记得在一次鲁迅研究的学术讨论会上,首都师范大学一位资深教授曾发感慨:“如今什么行业都出政协委员,但从来没有代表鲁迅研究界的政协委员。”我并不认为我专属于什么“界”,更不认为我有资格代表什么“界”,但由于我从1976年就开始在北京鲁迅博物馆供职,从事了几十年鲁迅研究工作,本能地感到成为全国政协委员之后,应该以自己的特殊身份为鲁迅研究事业说一些话,办一些有益的事情。
当时通往鲁迅博物馆大门的主干道两旁违章建筑林立,有些摊位在路旁出售内衣内裤,既有碍交通,又有碍观瞻;馆内的鲁迅藏书(特别是报刊)因为年代久远,纸质老化,一碰即碎,既不能长期保存,更无法提供使用。鉴于这种状况,在全国政协九届一次会议期间,我这个还没有完全进入角色的政协委员就提交了两件提案:一件题为《拆除鲁迅博物馆附近街道的违章建筑》,另一件是《抢救濒临毁损的鲁迅收藏报刊》。
这两件提案当年就得到了落实。经西城区人民政府派员调查,鲁博所在的阜内北街虽然长度仅155米,但却有违章建筑35处,占地194平方米,整治工作难度很大。整治工作进行时,鲁博人保处的同事主动在我下班时目送一程,担心有不法分子在我身后扔砖头报复。
同时,鲁博资料部的数字化工程也启动了,经过多年的共同努力,目前已达到了国内名人博物馆系统的先进水平。
此外,在全国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我提交了《隆重纪念鲁迅诞辰120周年》的提案和《关于筹建鲁迅文化广场》的提案;在全国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我领衔提交了提案《关于在南京建立鲁迅纪念馆的建议》;在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我提交了《把北京阜成门鲁迅故居列为全国文物重点保护单位》的提案。上述提案,除《关于筹建鲁迅文化广场》的提案得到了部分落实之外,其余提案全部得到了落实。
为文物部门发言
1999年3月4日下午,在全国政协九届二次会议期间,有中央领导到我所在的社会科学小组参加讨论,听取建议。我反映了当时有些省市将兵马俑等著名文物遗址作为“名牌产品”推出,成立公司,发行股票;甚至准备将重庆的革命遗址“周公馆”跟后来迫害革命志士的中美合作所捆绑上市的情况。对于旅游部门兼并文物部门的做法,我也表示了疑虑。
我认为,旅游工作和文物工作原本是可以互相促进的。一方面,文物部门为旅游部门提供了景点;没有文物,旅游就会缺少内涵。另一方面,旅游部门可以为文博单位组织观众,使文物更好地发挥审美、教育功能。问题在于这两个部门性质不同:旅游作为一种产业,需要创收,是营利性的;文物则是一种公益事业。两个效益当中以社会效益为第一位,把这两个系统强行捆绑在一起必然产生矛盾。
以前,由于文物经费的匮乏,一些文物单位希望挂靠在旅游部门,以便争取旅游部门的经费支持,增加工资、奖金,增加文物科研经费。事实上,文物系统内部各单位的条件并不相同,划归旅游部门管理的文物单位有些原来条件就相当好,比如陕西的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从来就不缺少客源,本身就有很强的“造血功能”,有非常好的门票收入。被旅游部门兼并之后,旅游部门着眼的是它的门票收入,这对兵马俑博物馆来讲,就有一种被剥夺的感觉。绍兴鲁迅纪念馆也一样。因为绍兴是鲁迅的故乡,游客到绍兴的第一站就是鲁迅纪念馆,它的门票收入本来就可观,发展得也不错。被旅游部门兼并后,大部分职工待遇降低了,一些专家的作用不能充分发挥,整个陈列也没有多少改进。鲁迅故居、三味书屋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也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周边扩大建筑群,使观众误认为鲁迅故家特别阔气。
旅游和文物是两个专业,如果文物部门让一个不精通文物的领导人来决策,很多问题就可能背离文物工作自身的规律,导致文物的毁损、破坏。曲阜孔庙被兼并后,壁画遭破坏就是一例。所以应该提倡文物部门与旅游部门的战略合作,而不是一方吃掉另一方。
上海《新民晚报》1999年3月5日的第4版对此作了报道,题为《文物保护不宜姓“钱”》。文章引述我的发言:“文物遗址上市的做法不仅在国际上尚无先例,还将由此引发文物资源归属、文物资产评估、上市后由谁承担风险等问题,有可能使原本属于国家的民族文化遗产化为集体所有、私人所有,甚至被境外财团控制。”
关注民生问题
2005年3月3日,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召开。我所在的社会科学界召集人李君如(时任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告诉我,中央领导人有可能在会议期间参加社科界的联组讨论,希望我准备一个简短发言,谈谈“主旋律”方面的问题。于是我准备针对文艺界的现状,就“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的问题谈几点个人看法。
3月6日下午,李校长问我准备得怎样?我粗略谈了以上想法。李校长说:“你领会错了。不是要你专谈文艺,我说的主旋律是指有关当前国家的大局的问题。”我一下子懵了!晚饭后回房间,想写一份发言提纲,但头脑一片空白。为了不白白浪费时间,我决定先养精蓄锐。睡到凌晨4点忽然醒了,决定就构建和谐社会的问题发表五点意见;到早上6点,终于理出了一个头绪。
3月7日上午,中央及有关部门领导人来到了社科界联组讨论的会场。会上有10位委员发言。因为党和国家领导人态度都很谦和,所以我情绪松弛,没有照本宣科,而是脱稿作了一些即兴发挥。记得我在现场说,我们今天构建的和谐社会不是儒家的“仁政”,不是柏拉图的“理想图”,不是傅立叶的空想社会主义,更不是西方的“福利社会”。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要做到“志之和”和“利之和”。古语说:“道不同,不相为谋”(《论语·卫灵公篇》)。所谓“志”就是理想信念;所谓“利”就是利益分配。
中国共产党在夺取政权过程中有两条基本经验:一条是有精神追求,所以才能靠“小米加步枪”战胜敌人的“飞机加大炮”;另一条是给工农大众以切实的物质利益,所以工农子弟兵才会喊着“保卫胜利果实”的口号冲锋陷阵。当时的社会隐患正好出现在以上两个方面。鉴于我国经济的发展现状迫切需要做到的,是严惩贪污腐败,坚决打击非法致富行为,有效遏制过高收入,给低收入的弱势群体以切实的生活保障,使收入分配从金字塔形逐渐变成橄榄形。
如果不能在实践中切实把握和尊重协调社会利益关系的规律,做到社会财富增长的最大化和社会财富分配的公平化相统一,构建和谐社会就会成为纸上空谈,而不能取信于民。和谐的基础是社会各群体根本和长远利益的相同。儒家所说的“和而不同”是在“不同”中求“和”。但“同”毕竟是“和”的稳固基石。离开“同”求“和”,就难免成为缘木求鱼,可望而不可及。
临近中午的时刻,社科界的另一位召集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江蓝生对我说:“今天与会的领导同志对你的发言评价很高。”当天下午,小组秘书通知我:在3月10日下午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在人民大会堂作大会发言。
3月8日,《人民日报》刊登了一篇报道,题为《厉以宁、陈漱渝谈调节收入分配构建和谐社会》。厉以宁是我国著名的经济学家,全国政协常委、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我从来没有就经济发展问题跟他进行对谈。一打听,原来是记者从我们的文章中摘引了一些不尽相同的观点,进行了对比。
在做全国政协委员期间,我对民生问题的关注并没有仅仅停留在纸面上,也想尽自己的微薄之力为那些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多少解决一些实际问题。10年间,我通过不同途径反映过城市医疗改革中的问题,改善出租车司机工作条件和待遇问题,北京海淀区四季青乡农民养老金过低的问题,安徽阜阳地区某农民的冤案问题,辽宁昌图县中医院退休人员退休金不能全额发放问题,北京市西城区居民郑树林、谢沙浮落实私房政策问题,农民工祝尚坤等被开发商派人殴打致伤问题,落实北京原玉渊潭棉纺厂99名退休职工医保待遇问题等。
在实践中体会协商民主
我在实际生活中感受到,民生问题决不是孤立的。目前发生的很多民生问题,实际上都跟体制有关,而体制的完善又有赖于不断推进民主建设的进程。“民主是个好东西”,这已经成为人们普遍能够接受的观念。但究竟什么是民主的真谛,特别是如何确立和完善符合中国国情的民主制度,人们在理解上又存在着相当明显的分歧。
我没有专门研究过民主问题,但我的民主理念却受到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
一、 我是一个文史工作者。纵览一部世界近代史,就能看到一些实行民主制的西方国家做了不少践踏其他国家民主的事情。回顾一部中国现代史,我发现北洋时期中国曾出现过多党制,但走马灯似的政局只支撑了17年;1928年国民党实行一党专政,全国政权只维持了20年。
二、 我是一个鲁迅研究者。鲁迅对西方代议制的批判对我影响尤深。鲁迅在《文化偏至论》中指出,立宪国会是借众欺寡,利用“众治”的名义,实则压制别人,这比暴君还要厉害(“必借众以陵寡,托言众治,压制乃尤烈于暴君”)。鲁迅的上述早期思想虽然不无偏颇,但在强调“少数服从多数”这一民主原则时,的确容易导致平高填低,让“凡庸”压抑“先觉”。我对此深信不疑,因为真理的确是经常掌握在少数人手里。
三、 台湾的民主实践。我曾六赴台湾。台湾在“解严”之前实行一党专政,至1990年正式登记的政党则多达53个。在台湾的电视节目中经常可以看到“立法院”里的乱象,有些对殴的场景令人触目惊心。台湾人口当时只有2000多万,要做到“乱中有序”仍如此之艰难;而中国大陆的人口当时已超过13亿,如果照搬西方模式,引发社会动乱,那最吃苦头的恐怕还是广大老百姓。我并不是反对中国的政治改革,而是希望这种改革要在稳中有序推进。
2007年3月,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在京召开。这是十届政协的最后一次会议。我事前提交了两篇书面发言,一篇谈协商民主,另一篇谈我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理解,真实动机是以此履行职责,在小组会或联组会上就可以少讲话了。我绝没想过再作大会发言,所以报到时都没带正装。全国政协当时有2238名委员,而大会发言只能安排三四场,每场发言者最多也只有十来位,还要照顾到部门、界别、党派,更何况我在2005年已经作过大会发言。出乎意料的是,大会发言组对我的两篇书面发言都很肯定,最后选定了《关于协商民主的几点认识》这一篇作大会发言。
永远的“文史委员会委员”
在第九、十届全国政协期间,我除了被聘为信息特邀员之外,还有一个身份,是“文史委员会(十届政协改名为‘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委员”。提起全国政协的文史委,人们立即就会想起溥仪、溥杰、林聿明、宋希濓、沈醉、文强这些人的名字。我成为文史委委员的时候,这个机构的人员组成已经完全变了,被聘为文史委成员的大多是文化界、社科界的知名人士,如王蒙、金开诚、刘庆柱、李致忠、李燕、王晓秋、张文彬、郑欣淼、舒乙、聂震宁、梁晓声、弥松颐、王兴东等;但也有一些其他方面的代表人士,如设计“神舟五号”的戚发韧、周恩来总理的侄女周秉德、董必武副主席的女儿董良翚、民国总统冯国璋的孙女冯友等。
文史委的活动很多,我参加的有2003年11月赴广东考察名人故居保护工作,2004年8月赴云南考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2005年对京杭大运河进行全程考察,2007年5月赴福建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调研,2007年6月赴河北、山西调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情况……我把考察工作视为读“有字之书”和读“无字之书”相结合的宝贵机会,所以边看、边听、边思索,写出了一批散文和文化随笔,如《流失的丽江四方街》《千里桅樯一信风——福建湄州妈祖庙考察》《准备腾飞的腾冲》《彭德怀故乡行》《这美丽的香格里拉》《从虞舜文化谈到非物质文化传承》《京杭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中的文化问题》……用文字在我生命的轨迹上留下了道道清晰的屐痕。
全国政协文史委之所以使我倍感温馨,除了委员之间能够和睦相处、亲切交流之外,还有一个团结奋进、求真务实、律己严格、待人谦和的工作班子——全国政协文史委办公室。他们当中的成员有些本人就是司局级干部,但在委员面前从来都是以“服务人员”自居,如李松晨、王合忠、陈爱菲、霍明光、齐立兰、段敏、王文运、张华民……虽然如今我们见面的机会日渐稀少,但他们音容笑貌在我的心中却清晰如昨。
值得提及的是,文史委还为我提供了两次宝贵的学习机会:一次是2006年11月28日,让我在第三期全国政协文史干部培训班作《文史资料的辨伪及其作用》讲座;另一次是2007年8月4日,推荐我在全国政协机关公文写作培训班上讲《我对撰写政协大会发言的看法和体会》。十届全国政协完成历史使命的前夕,编辑了一本《十届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工作剪影》,要求文史委的每位委员都写一段话,印入这本纪念册。我留下的肺腑之言是:
忘不了那些翻滚着时代风云的名人故居,忘不了那些保存着历史记忆的文化名城,忘不了沿着大运河古道,从北京驱车直达杭州的漫漫旅途。
忘不了绕梁三日的南音,忘不了栩栩如生的木偶,忘不了高亢入云的晋冀梆子,忘不了震撼山岳的威风锣鼓。
忘不了在这里读到的“无字之书”,忘不了这里的智慧,这里的温馨,这里的一张张笑脸……(第九、十届全国政协委员 陈漱渝)
编辑:廖昕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