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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中央:进一步健全国家公园运行管理体制机制
案由: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举措,对于推进生态系统科学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自《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相继印发以来,我国已初步形成统一事权、分级管理的国家公园运行管理体制,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建议:一、强化法治保障,健全管理机制。在国家公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工作中,应将相关战略部署转化为具体的制度安排。结合现有的中央直接管理、中央和地方政府共管等管理模式,优化央地、部门间、部门内的责权边界。进一步明确涉及跨界问题的事权、财权及对应责任,构建有效的跨界保护与管理协作机制。
二、 更好统筹国家公园生态保护与社区发展。统筹考虑生态系统与当地居民生产生活之间的关系,在有关立法过程中明确社区居民的权益,在国家公园治理体系中健全社区发展和治理的机制。调整和修改《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相关规则,根据各地方特点,建立国家公园保护与发展的负面清单和正面清单制度。建立精准公正、长效激励的生态补偿制度,完善以地役权为基础的综合生态补偿制度,发挥市场作用,帮助当地居民获得增值收益。设立统一的国家公园品牌标志与特许经营分级制度,带动周边社区的经济发展。
三、 完善投入保障,体现公益属性。健全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体的国家公园资金保障体制,设立国家公园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积极创新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进一步明确不同管理模式下中央投入与地方投入的资金比例,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因地制宜界定生态旅游等事项责权归属,理顺经营和资金筹集等机制安排。突出国家公园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国家公园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修复和特许项目经营,打造全民共享的国家公园。
编辑:李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