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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父母贩毒吸毒,法院破解“事实孤儿”监护难题

2025年05月28日 13:41  |  作者:徐艳红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北京5月28日电(记者 徐艳红)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乎亿万家庭幸福安宁,关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司法保护工作,深化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综合审判改革,以最大限度消除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利因素,努力达到“1+1+1>3”的效果。

在刑事审判中,如何加强对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益的保护?发现未成年人民事权利等受到侵害的,如何及时依法释明维权路径?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案情显示,严某(女)与谢某(男)夫妻于2017年生育一女儿晶晶。严某在与谢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另一名男子黄某军同居并于2019年生育一子亮亮。后严某、谢某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晶晶由严某抚养。2019年,严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黄某军作为同案犯一并被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黄某军又因涉嫌贩卖毒品罪于2021年被立案处理。谢某于2014年、2019年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分别处以强制戒毒二年。

在严某、黄某军等人贩卖毒品罪一案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注到因严某、黄某军、谢某涉毒被追究法律责任或被强制戒毒,均无能力对年幼的孩子履行监护义务,晶晶、亮亮将陷于事实无人抚养的困境,就及时联系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当地街道和居委会,为晶晶、亮亮找寻临时照料人。经沟通指导,黄某军的同胞姐姐黄某琴、黄某梅分别起诉,申请撤销严某、谢某对晶晶的监护人资格以及严某、黄某军对亮亮的监护人资格,并为晶晶、亮亮指定监护人。人民检察院依法支持起诉。

法院认为,晶晶、亮亮的父母均存在吸毒恶习,且因贩卖毒品或吸食毒品被立案处理,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已不适合再担任监护人,依法应当撤销其监护人资格。严某、谢某、黄某军被撤销监护人资格后,晶晶、亮亮将处于事实无人监护的危困状态。现黄某琴、黄某梅分别申请自愿担任晶晶、亮亮的监护人,人民检察院同意其意见并支持起诉,他们二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也符合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可以使晶晶、亮亮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和落实。最终人民法院判决支持黄某琴、黄某梅的诉讼请求。

最高法在点评该案时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强化系统思维,坚持综合保护,实质性解决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本案例中,人民法院发现涉毒家庭未成年子女面临事实无人监护困境后,会同人民检察院推动相关问题得以解决,有力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在深化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综合审判改革中,健全工作机制,携手各方实质性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构筑全链条、全方位、立体化未成年人保护网络的典型案例。

编辑:钱子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