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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政协:为发展“明底线”“画边框”

2025年06月06日 08:51  |  来源:人民政协报 分享到: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协主席张延昆带领调研组到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清水河县,围绕《关于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落地应用的提案》开展督办调研。这件提案由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常委路全忠提出。调研组在托克托县和清水河县详细了解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在引进项目时,是否满足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是否科学指导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是在为发展“明底线”“画边框”,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2024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出台,2024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印发,进一步推动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在内蒙古落地实施。

路全忠多年从事环境研究工作,曾担任内蒙古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项目总负责人,根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在今年1月提交了提案,建议健全完善法律法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加强科技支撑队伍建设、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完善分区管控成果查询和共享制度。经过遴选,这件提案成为自治区政协重点提案,由自治区政协主席张延昆督办,推动提案办理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对提案建议进行深入研究。

今年3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明确了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定期评估、动态更新。

“《条例》的实施给予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法律地位。”路全忠高兴地说,目前全自治区已形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一张图,服务于产业布局、各类开发规划、建设项目选址等,随着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进一步完善和落地应用,将更好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生态安全格局、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基础性、前瞻性、长久性都很强的一项工作,要充分发挥政协职能作用,在健全完善法律法规、细化管控方案、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持续建言献策,为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贡献政协智慧和力量。”督办提案时,张延昆说。

(通讯员 菅海霞)

编辑:李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