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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协委员建言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让“家庭独扛”变为“社会共担”

2025年06月11日 10:28  |  来源:人民政协报 分享到: 

“‘生育之重’令一些家庭望而却步,希望加快推动多需求、多角度、全链条生育力保护体系建设。”

“建议进一步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积极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助推人口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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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初,福建省政协为扩大民主监督覆盖面,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围绕“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提升医防协同融合水平”2025年度专项民主监督课题开展微监督,以微视频形式科普医防融合知识、提出意见建议。当前,已录制宣传32期,各界反响良好。其中,“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推进健康老龄化”等是委员们聚焦的热点。

自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以来,省政协选取的促进托育服务发展等9件提案,创新开展重要提案办理协商,提案督办形式和层次进一步丰富,提案成果得到有效运用,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有效施策提供参考。

当前,针对低生育率、少子化的严峻现实,福建全省各相关部门围绕经济支持、时间保障、服务支撑、文化共鸣四个方面,在探索建立生育托育购房补助制度,完善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政策,落实多子女家庭购房、公租房保障、税收、住房支持政策,完善生育成本分担机制,保障生育休假制度、构建新型婚育文化等方面上下联动、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共同营造了生育友好的社会氛围,让“家庭独扛”变为“社会共担”。

“我建议下一步要以促进女性高质量充分就业为抓手,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长期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省政协委员李妍菲针对当下女性职业困境提出,要尽快制定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女性劳动者的生育保障政策,加快完善政府、企业、社会、个人共同分担生育成本机制,有序开展“生育友好岗”就业模式试点工作,为女性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提供便利。

“当前,全国多地正在试点‘老幼共托’模式,一站式解决居民养老和托育难题。”省政协委员吴棉国建议,要加快制定符合“老幼共托”融合服务体系的规划和保障措施,如将普惠托育点嵌入养老服务驿站、将养老服务中心搬进幼儿园、在社区长者服务中心布局托育点等,制定激励政策吸引更多人员进入“老幼共托”领域,推动“老幼共托”模式健康发展。

省政协委员游宇飞认为,还可以将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纳入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通过设立普惠托育服务专项奖补、项目补助等形式,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并建立健全相关政策。同时,进一步盘活公办教育资源发展托育,推动公立幼儿园延伸开展托育服务,助力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本报记者 王惠兵)

编辑:薛海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