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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评|歪曲事实 违背法理——赖清德杜撰“台独”论述注定徒劳
新华社北京6月25日电
新华社记者
“台独”势力为欺骗岛内民众和国际社会,长期以来惯于拼凑、编造所谓“台独”法理论述。自诩为“务实
荒谬之一:挑战国际法权威
赖清德22日在第一讲中妄称“
台湾自古属于中国,历史经纬清晰,法理事实清楚。1895年4月,因甲午战争落败,清政府被迫
赖清德在讲话中罔顾上述事实,竟称1951年日本在“旧金山和约”中放弃对台湾、澎湖等岛屿的一切权利与要求,该“和约”并没有把台湾归还给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弹“台湾地位未定论”老调,公然挑战国际法权威。
所谓“旧金山和约”涉及台湾的内容是非法、无效的。1949年10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已成为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在新中国被非法剥夺参会机会的情况下,美国于1951年9月4日纠集有关国家在旧金山召开所谓“对日和会”,形成所谓“旧金山和约”。该“和约”不仅违反了1942年中、美、英、苏等26国签署的《联合国家宣言》有关“各签字国政府不得单独同敌国停战或媾和”的规定,而且背着中国处置中国合法领土,这一做法是对国际法基本准则的公然践踏。《维也纳条约法公约》规定:“条约非经第三国同意,不得为该国创设义务或权利”。显然,“旧金山和约”无权处置台湾主权归属等任何中国合法权益,有关的条文不具有任何国际法效力。
“旧金山和约”签署后,中国政府多次郑重声明,“旧金山和约”由于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准备、拟制和签订,中国政府认为是非法的、无效的,因而是绝对不能承认的。
事实上,台湾当局当时同样未参加所谓“对日和会”。
对于确认中国对台湾主权的具有国际法效力的一系列文件,赖清德选择性“遗忘”,却找来不具有任何国际法效力的所谓“和约”为谋“独”找依据,这恰恰暴露了赖清德的心虚,也是“台独”势力的宿命:正道走不通,只能走上歪门邪道。
荒谬之二:挑战扭曲联大第2758号决议
赖清德在讲话中再次翻炒“2758号决议不涉及台湾、未决议台湾主权”,公然挑战联合国权威和战后国际秩序,企图“积非成是”。
联大第2758号决议为何不提及“台湾”,因为完全没有必要,就如同没必要在其中提及中国其他地区一样。
台湾1945年已经回归中国,当时中国的国号是“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当时以美国为首的部分西方国家对新中国的极力阻挠,蒋介石集团
2758号决议未提“台湾”,正是因为这一决议处理的是包括台湾在内的全中国的代表权问题,且当时海峡两岸双方都主张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中,是国际社会的普遍认知。从联合国的角度看,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解决海峡两岸哪一方谁代表中国的问题,自然就解决了台湾地区由新中国代表的问题。如果联合国要单独处理台湾地区的代表权问题,那么是否还要处理上海、东北的代表权?这在思维正常的人看来是不可思议的。赖清德妄称2758号决议不涉及所谓“台湾主权”问题,是典型的强词夺理、胡搅蛮缠,其祸心就是要证明“台湾不是中国的一部分”。
赖清德违背常识、歪曲事实,无非是要炒“台湾地位未定论”的冷饭,进而论证“台湾是中国之外的另一个
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也是台湾光复80周年。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胜利,使台湾重回中国版图,这是战后国际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赖清德违背历史、现实和法理编造的种种谬论,改变不了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历史和法理事实,改变不了国际社会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普遍共识。“台独”成不了事,翻不了天。中国终将统一,也必将统一!
编辑:朱建华